许昌科技馆卡通形象设计征集大赛

发布时间:2020-07-14      截稿时间:2020-07-20      阅读量:4973次     

许昌科技馆卡通形象征集大赛

  我的独白

大家好,我叫许小科,2019年6月19日正式开馆和大家见面,展品丰富、环境舒适和服务贴心是我的特征,一年多以来,我和到馆参观的每一位观众一起成长。可是,“许小科”在你的心里究竟是什么模样呢?

我的模样,由你来绘

只要你有创意,有才华

  来吧!一展你的风采!

无论你身在何处从事什么工作,只要你想成为“许小科”形象的创作者,那就和我们一起来见证“许小科”诞生的历史时刻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看看我们的活动要求吧!

活动主题

许昌科技馆卡通形象设计

活动对象

面向所有人

作品要求

1、创意新颖独特、内涵丰富,充分体现许昌特色和科技馆特色,将科技元素巧妙融入“许小科”卡通形象中,作品以时空变幻为主线,设计三个卡通形象,分别表现古代、现代和未来,其中现代版为主造型。

2、作品需由卡通形象设计图案(正面以及背面设计稿)、人物名称以及创意理念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设计图案需提供电子设计稿,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一份设计源文件(ai/psd/cdr等格式)、WORD格式的创意理念文字说明。

3、如为手绘形式作品,应不超过A4纸张大小,并且扫描成电子版(jpg格式,清晰度不低于300dpi)提交,同时提供创意理念电子版说明。

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不能对任何他人作品复制、修改、改编、演绎等,不能侵犯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能包含宗教或商业信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发现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许昌科技馆将取消申报者(组织、个人)参与本活动资格,相应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申报者(组织、个人)承担。

2、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许昌科技馆委托创作作品,获奖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财产权、邻接权、衍生产品开发权)、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商标权(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申请权)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围内可获得、享有且所适用法律不禁止转让的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自动无偿由许昌科技馆(包括许昌科技馆认可的其他第三方)享有,许昌科技馆有权对该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开发、展览、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许昌科技馆拥有对应征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载体( 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中使用应征作品。申报者同意并确认许昌科技馆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无需标明申报者的姓名或名称。获选作品的卡通形象的名字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最终名称。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科技馆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许昌科技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征集活动期间,无论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作品是否最终入选,申报者应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与应征方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证其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资料或信息。申报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作品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许昌科技馆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申报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如申报者对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违反致使许昌科技馆遭受任何损失,许昌科技馆有权要求该申报者予以赔偿。

5、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约定。

6、许昌科技馆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作品提交

1、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xckjgbgs@163.com,邮件主题为“许昌科技馆卡通形象(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联系电话:0374—2678661

投稿时间

2020年7月3日——7月20日

评选时间

2020年7月21日——7月31日

奖品设置

入围奖 10名   价值200元礼品

入围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评审

并最终评选出一组作品予以采用

其创作者可荣获1000元特别奖励

评选结果将在“许昌科普”及“许昌科技馆”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噢!

看到这儿,你是否已有创意浮上心头?

那还在犹豫什么呢

希望多才多艺的你们积极踊跃投稿噢~

快来一展身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