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慧谷湖科创小镇(二期)概念性建筑方案征集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2      截稿时间:2022-10-31      阅读量:16469次     
  项目背景
  以深入贯彻党中央“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等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强化涪陵对渝东北、渝东南的带动功能,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涪陵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赋予的“三个重要、一个支点”定位,坚持走“科创+”“绿色+”发展路子,狠抓科创、绿色、城市三个发展能级提升,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高地。
  重庆涪陵慧谷湖科创小镇位于涪陵城区西北部,地处马鞍、李渡、义和三个街道的交汇处。规划面积约32平方公里,核心用地面积约5.1平方公里,是涪陵高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涪陵“1+2+3”产业科创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慧谷湖科创小镇总体定位“山水慧谷、科创小镇”,担负着努力形成科创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地、产业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使命,不断增强创新资源、创新要素集聚力,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高地,奋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新提升。为进一步推动慧谷湖科创小镇建设,特开展重庆涪陵慧谷湖科创小镇(二期)概念性建筑方案征集工作,征集具有前瞻性与创新性的设计方案,以统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区域发展质量。
  ►设计范围
  重庆涪陵慧谷湖科创小镇(二期)设计范围包含3个地块,分别是:
  长江科创学院1.92公顷(28.8亩),建筑规模约1.92万平方米;
  英才社区0.93公顷(13.95亩),建筑规模约6000平方米;
  2号岛新增配套服务用地1.16公顷(17.4亩),建筑规模约1.2万平方米。
  长江科创学院是由涪陵区委区政府、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长江师范学院和李泽湘教授团队共同创办。以科创实验班模式进行运营,面向智能建造、智慧矿山、智慧农业、智慧水域、智能机器人等行业,为重庆市乃至全国的硬科技产业发展培养人才。
  ►设计内容
  本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征集阶段,第二阶段为方案深化整合和深化设计阶段。
  (一)征集阶段
  (1)报名单位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2)入围单位负责对二期建筑相关内容进行设计,同时应进行投资估算,针对提交成果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
  (二)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中选单位将负责完成建筑方案深化,通过专业评审和规委会审议,深度至全专业初步设计,且达到“六闭合”要求(详见附件5)及后续其他须配合的工作,确保方案能完整、顺利地贯彻在最终落成的建筑中。
  ►主办方及组织方
  主办单位:重庆涪陵慧谷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重庆山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山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组织单位,其经主办单位确认发出的相关函件具有与其同等效力。
  ►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分为三个阶段:公开报名、资格预审、方案设计及评审。
  第一阶段为公开报名。报名内容包含报名表、相关资质文件、主创设计师业绩、团队业绩等(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资格预审。将对报名申请人的企业资信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3个无排序的入围单位及1个备选单位。
  第三阶段为方案设计及评审。入围设计单位须按《重庆涪陵慧谷湖科创小镇(二期)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征集书》要求,开展方案设计。主办单位将设置方案技术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有效方案进行点评,组织单位将各方案推荐理由整理后,进入行政评审。经有关决策程序(行政评审结果)确定1个中选方案进行后续深化设计。
  ►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应征人(含联合体)须为独立法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有上述资质。
  (二)应征人为境外单位的,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须联合国内具有上述资质的设计单位参与本次设计,同时境外单位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应具有合法营业范围及相应设计许可。
  (三)应征人须由负责方案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本阶段各方的团队成员名单、分工以及工作比重等。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报名。
  (四)设计团队要求
  主创设计师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从2012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3项科创园区建筑设计类似业绩,须出席项目启动会并参加现场踏勘以及汇报评审等会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86 )
  电子邮箱:2268574590@qq.com
  ►征集说明
  (一)本次征集阶段时长约33天;深化整合及深化设计阶段时长约90天。(深化整合及深化设计阶段时间可根据项目进度调整)
  (二)主办单位的日程安排时间均以中国北京时间为准。受疫情影响,主办单位可对具体时间节点和会议形式作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三)获得正式邀请函的设计单位主创设计师与主要设计人员须亲自参与启动会现场踏勘、方案评审、深化阶段主要会议的交流与汇报,并用中文进行汇报。请设计单位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作好相应准备。
  (四)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活动规则以及各阶段相应的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和澄清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五)应征人需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合法和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设计单位对其所提交的设计成果享有署名权,并在评选结果公布且经主办单位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设计成果。
  (七)设计单位应保证提交的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及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设计单位应保证,如果其设计成果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设计单位应已获得权利人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否则设计单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自身承担。同时,主办单位还有权要求设计单位退还全部设计费并索赔全部损失。
  (八)主办单位有权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设计成果。
  (九)主办单位有权后续使用设计成果,在本项目的深化整合时,既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在主办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或设计补偿费后,设计成果的使用和著作权归属于主办单位,设计单位只享有署名权。
  (十)各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十一)活动解释权:因对本次活动规则的有不同理解,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享有解释权。
  https://mp.weixin.qq.com/s/akNowBWaPpFJIzrej37l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