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作品|富宁县“富宁优品”杯旅游产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1-08-29      截稿时间:2021-10-30      阅读量:3808次     

富宁是云南省东大门,为展示云南省旅游大省形象,打造美丽旅游县城,推进富宁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将旅游文化融入艺术产品中,丰富旅游资源底蕴,提升富宁县旅游文化艺术内涵,全力打造“云南红都、柔情富宁”旅游品牌,特举办“富宁优品”杯旅游产品设计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品味壮乡风情,促进旅游发展
二、参赛对象
凡是有意向参赛的全国范围内各大中专院校、专业艺术院校师生、草根原创者、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业余爱好者等个人或创作团队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除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外。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参赛作品征集内容
1、围绕富宁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等元素,设计富有创意且具有营销推广价值的文化旅游产品。参赛作品不受材质限制,鼓励采用新颖、独创且便于批量生产的材质及表现载体,特别鼓励使用生态环保材料及运用环保理念进行创新设计。
2、设计题材参考:
(1)历史文化:各同那凤旧石器遗址、狮子山岩夏遗址、毛坡兵遗址、平耶对洞岩夏遗址等出土的旧石器时代石器元素,以及龙迈洞穴遗址、腊山城址等出土的石器、青铜器以及不可移动文物等元素。
(2)民族文化:富宁壮、汉、苗、瑶、彝、仡佬等民族元素。
(3)红色文化:即“一中心、一基地、一哨所、一主线、多节点”全域红色旅游元素。“一中心”即滇黔桂革命边区根据地革命纪念园;“一基地”以“七村九弄”为核心的遗址遗迹红色记忆基地;“一哨所”指依托田蓬镇狮子山哨所、南疆红领巾辅导站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和体验基地;“一主题线”指富宁——归朝——谷拉“七村九弄”革命根据地——谷拉大峡谷——剥隘红色旅游线,沿线集中的富宁红色旅游为主要资源节点的红色旅游产业带;“多节点”是指富宁全域的红色旅游资源,包括剥隘、归朝、那能、花甲、阿用等红色资源。
(4)非遗文化:以壮剧、坡芽歌书、铜鼓舞为代表的40余项国家、省、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5)自然景观:富宁八景(普厅画廊、里达凤鸣、驮娘古韵、那耶梯田、架街天湖、归朝翠屏、田蓬边情、红色烽火)
五、奖项设置
为保证大赛评选活动权威性,主办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赛作品收集截止后,组织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比赛设置入围奖若干名(按照参赛作品数的10%设置名额),入围后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及获奖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70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入围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六、参赛要求
作品要求:
具有富宁文化元素,较具地域特色的工艺美术品、办公文化用品、家居生活用品、娱乐旅游用品、生活装饰用品、影视广告宣传及包装设计等。
1.具有创新性、工艺性、实用性、科学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较好的开发价值及市场前景。
2.符合消费者及游客对其作品的审美和消费需求,便于携带,具有观赏、纪念、实用或一定的收藏价值。
3.作品应体现以人为本、为民所用的原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贴近市场、贴近百姓生活,生产成本适宜,能适应文化市场及旅游购物需求,具有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的潜力。
4.需包装的作品应附其包装设计,使作品与包装相互匹配,浑然一体。
5.包装设计产品可独立参赛。
七、参赛与评选办法
1.参赛者应提交作品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
2.提交作品设计稿的要求
①每件作品均须提交A4(210mm×297mm)规格彩色效果图一份。
②设计稿应附有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写明作品的名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材质、尺寸等。
③本次大赛原则上不接受作品实物,作品实物制作完成后须拍摄照片(质量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以实物参赛的由主办方负责保管不再寄回。
3.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nypbds@163.com。
4、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
5、联系方式
实物作品寄送地址: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4楼旅游股
联系人:姜露娜
电话:0876-3022962
邮编:663400
八、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凡曾经参加过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
2.参赛作品必须是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作品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上述情况,将取缔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单位)承担。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作品设计稿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及作者的职务职称。
5.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制作、邮递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6.参赛作品一经获奖,视为主办方获得获奖作品的版权,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推广的权利,同时拥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销售的权利,并无需向参赛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具体合作事宜,由主办方、生产销售方与原作者在赛后签订协议。
7.所有参赛作品概不归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8.主办单位可依据参赛作品的数量和参赛作品的水平程度,保留奖项合理缺项的权利。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
九、大赛赛程
(一)宣传时间:2021年7月1日—9月30日
宣传渠道: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方式
(二)评选时间:2021年11月1日——12月30日
初赛:参赛作品由专家团对申报作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评估,评审委员会成员依照评选标准,参看设计图及实物样品,对参赛作品逐一筛选,按照参赛作品的10%比例名额作品进入决赛阶段。
决赛:决赛由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项得分组成。网络投票是由广大爱好者通过“富宁发布”官微的专栏进行无记名投票;专家评审是由专家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分,两者比分各占30%和50%。最终选出获奖作品。
(四) 作品布展时间:2022年1月11日——1月20日
(五)颁奖时间:2022年1月底之前
议程:① 进行颁奖仪式;
② 创意作品成果展示。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富宁县“富宁优品”杯旅游产品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作品原创承诺书.docx

附件3:大赛参考资料(提取码: iehv)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Es9VqNHQpRKjVhWEUJ3fA 提取码:ie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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