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截稿时间:2019-02-11      阅读量:2567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2019年在百色市举行,为广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弘扬百色革命老区传统文化,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11日向全国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为做好征集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2月11日

二、征集作品的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

三、应征作品的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突出百色革命老区的特点,体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百色市独特文化和人文精神。

(二)应征作品的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新时代特色、百色地方特色及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广西壮族自治区运动会和其他全国、省级性体育赛事的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

(四)应征作品的创作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四、应征作品的规格
(一)会徽设计

1.设计中要体现百色文化元素的内容,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要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2.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且易于制作,并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设计纸张规格为A4幅面。

(二)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的设计按照会徽的设计要求(色彩数不受限制),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2.吉祥物要新颖独特、活泼可爱、吉祥快乐、动感极强、易于传播。

3.吉祥物要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吉祥喜庆之意,又有举办地“百色”的内涵。

4.易于制作,并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三)主题口号

1.体现体育精神,突出百色文化,富有时代气息。

2.文字精炼、句式工整、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3.主题口号长不超过30个字。

(四)征集形式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一件或几件作品。

五、应征作品的提交
(一)应征人简介(包括以往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或团体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每件应征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会徽提交的电子文件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四)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六、评选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的征集,每项评选均采取初评、复评和终评3个阶段。运动会执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将请百色市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七、奖励办法
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所有设计方案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百色市筹备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采纳第一名。具体奖项和奖金如下:

(一)会徽、吉祥物奖项和奖金

1.第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5000元。

2.第二至第六名,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

(二)主题口号物奖项和奖金

1.第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

2.第二至第六名,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元。

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八、相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

(三)应征作品须在2019年2月11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百色市筹备委员会(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区东洲大道19号,邮编:533000,联系人:蒙晓娟。联系电话:0776-2834395 , 13977644816,电子邮箱:bsstyjcbb@163.com。

(四)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运动会执委会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及资料由运动会执委会办公室存档,不再退还。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百色市筹备委员会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百色市筹备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来源:http://www.gxsports.gov.cn/Item/1810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