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明烟台代言”文明城市卡通形象设计征集竞赛

发布时间:2020-04-06      截稿时间:2020-04-16      阅读量:4113次     

“为文明烟台代言”文明城市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启动

文明城市是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承载着市民的美好心愿。

为进一步提升烟台文明城市形象,

4月3日,烟台市文明办主办的

“为文明烟台代言”

文明城市卡通形象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创作投稿,

共同创作和选出

最能代表烟台文明内涵的卡通形象。 活动于4月3日-16日进行作品征集,

组委会初审出符合征集条件的30幅作品,

于4月21日-23日进行网络投票,

选出前10名作品。

4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

评出获奖作品并向社会发布。

征集活动详细内容可以登录

胶东在线、水母网、烟台文明网查看了解。

作品要求

1.卡通形象设计要展现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充分体现烟台城市特色和文明内涵,为广大市民所喜爱;

2.卡通形象紧贴设计主题,创意新颖、造型简洁、色彩鲜明、形象可爱,有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的名称(包括中文和英文名称),有助提升烟台城市的知名度、亲和力、认同感;

3.卡通形象应直观醒目、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充分反映烟台文明城市创建的精髓,有良好宣传和形象塑造效果;

4.创作中要充分考虑后期制作,需绘制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卡通形象设计至少四个能表现形象特色的动作,方便制成模型、公仔、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载体传播和再创作;

5.设计作品按A4幅面(210mm×297mm)规格,分辨率至少为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5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6.作品必须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参与方式

参选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1114950481@qq.com,电子邮件标题为“烟台文明城市卡通形象设计作品—提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5-6785679。

作品评选

作品征集结束后,组委会初审出符合征集条件的30幅作品,在“文明烟台”微信公众号设立投票页面进行网络投票。票数前10名作品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评选出获奖作品。如专家评审认定入围作品均达不到要求的,奖项可以空缺。

奖项及奖金设置

活动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9名,奖金各500元。

宣传推广

获奖作品评出后,在市级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展示,并运用该形象创作系列公益广告、宣传图书、H5短视频及文创宣传产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形象。

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设计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在今后的使用中不再另付报酬。

3.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投稿行为即表明设计人对本《方案》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4.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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