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四届“金茶花”广告创意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6-07-09      截稿时间:2026-09-25      阅读量:24次     
  征集活动|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正式启动宁波市第四届“金茶花”广告创意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文化产业促进会、宁波市广告传媒协会
  作品类别
  公益广告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突出思想文化内涵,立足公益传播与社会价值引领,实现公益传播与城市发展、产业升级同频共振。主要主题包含:文化传承公益广告、城市形象公益广告、共富行动广告、廉洁专题广告。
  商业广告
  聚焦我市企业实际发展需求,重点服务制造业升级、本土品牌培育及出海布局,助力企业提升品牌附加值、拓宽国内外市场。主要主题包含:品牌出海广告、“广告+制造”融合项目、场景化商业广告。
  大学生广告
  聚焦优秀广告创意人才培育,衔接高校人才培养与行业实际需求,搭建“以作品促教、以作品促学、以作品促就业”的人才培育平台。主要主题包含:AI创意实践、“广告+制造”实训作品、品牌出海创意提案。
  作品形式
  广告作品分为视频、平面、AI三种形式。
  A.视频类
  作品须压缩处理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0秒(微电影、数字短视频类时长不超过180秒),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入围后须按要求提交原始高清文件)。
  B.平面类
  作品须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MB。平面系列作品不超过10幅,无需实样打稿。
  C.AI类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深度参与创作的广告作品,归入AI类。AI类作品包括AI生成的视频、平面设计作品,不含音频。作品格式参照上述视频类或平面类相应要求执行。报送时须在作品登记表中注明所使用的主要AI工具名称和大模型名称。入围后须按要求提交作品创作的原始文件、AI生成过程记录或关键提示词(Prompt)等佐证材料,以确保作品的原创性与可追溯性。
  作品期限
  参加比赛的作品应在上届活动截稿期后、本届活动截稿期内创作完成并首次参与本征集活动,且未参与过其他有关广告、创意、设计类比赛。即创作完成时间在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5日期间。
  参加对象
  1.公益广告:
  全市企事业单位、广告业从业人员,OPC创意工作者以及全市热心广告创意人员。
  2.商业广告:
  全市企事业单位、广告业从业人员,OPC创意工作者以及全市热心广告创意人员。广告主是宁波本地企业的作品也可参赛(由广告主报送,个人作品除外)。
  3.大学生广告:
  全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广告、传媒、创意、设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主创人员)。
  报名及作品报送方式
  报名及作品统一通过网络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点击下方图片进入报名页面。
  注意事项
  1.本次广告创意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奖杯和证书制作费等任何费用。
  2.广告作品画面及内容中不得出现报送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否则取消活动资格。
  3.参加活动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对作品资格确认或有失公平的,将取消其活动资格。
  4.作品一经报送,即授权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将报送广告作品进行复制、展览、汇编、发行、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无需向报送单位(个人)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
  5.报送单位(个人)应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保证其享有报送作品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报送单位(个人)自行负责。在审核中发现有知识产权及其他矛盾纠纷的作品一律不予采用。
  活动咨询
  张老师:
  点击下方“附件”查看通知全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第四届“金茶花”广告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https://mp.weixin.qq.com/s/29JyII5netI50BydJHWl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