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三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9
截稿时间:2026-07-06
阅读量:24次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省创业投资协会、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6〕19号)要求,现就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三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大赛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指导下,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办,各设区市科技局协办,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具体执行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大赛统筹推进工作。各高新区管委会、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省创业投资协会、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提供参赛动员等相关支持工作。
二、赛事安排
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设置初赛、行业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采用线下评审形式、行业决赛和总决赛采用线下路演形式进行。初赛和行业决赛,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5类产业方向分赛道举办;总决赛不分产业方向。工商注册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三、报名流程
参赛企业于2026年6月25日前登陆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各设区市科技局通过属地管理账号做好辖区内报名企业形式审查等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要反馈原因;指导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企业于6月30日前完成补正、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并再次进行审核,于7月6日前将参赛企业名单汇总盖章后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以及各高新区管委会、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省创业投资协会、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广泛发布赛事信息,积极动员企业报名参赛。各设区市科技局应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统筹做好企业报名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对报名企业数量显著低于往年、报名企业参赛条件存疑等问题,及时与大赛组委会沟通,积极解决问题。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E-mail:zjhjb2025@163.com
技术支持:
省经信厅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王之睿0571-87052587
附件.docx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三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总体方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0日
点击“阅读原文”,报名参赛
附件
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
第十三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
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参赛项目选拔工作,挖掘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三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
大赛名称及主题
大赛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三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主题:因创而聚向新同行
二、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主办单位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办单位
各设区市科技局
执行单位
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支持单位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大赛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执行单位等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工作。
三、
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在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及浙江赛区中获奖(不含优胜奖、优秀企业)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四、
比赛流程
(一)参赛报名(6月)
1.大赛通知。省经信厅发布大赛通知。各市和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省创业投资协会、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广泛发布赛事相关信息,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赛。
2.报名流程。参赛企业于2026年6月25日前登录官方网站(www.cxcyds.com)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各设区市科技局通过属地管理账号同步完成辖区内报名企业形式审查等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要反馈原因;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企业于6月30日前完成补正并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各设区市科技局对提交补正材料的报名企业再次进行审核,于7月6日前将辖区内参赛企业名单汇总盖章后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二)浙江赛区初赛(7月上旬)
初赛设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采用线下评审方式,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五类产业方向分赛道举办。各赛道评审组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每个评审组均由三位专家组成。初创企业组各赛道排名前十、成长企业组各赛道排名前二十的企业晋级行业决赛。
(三)浙江赛区行业决赛(7月下旬至8月下旬)
行业决赛同样设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采用线下路演形式,按前述赛道分别举行。各行业决赛评审组均由七位专家组成。初创企业组各赛道排名前五的企业获优胜奖,其中排名第一的晋级浙江赛区总决赛;成长企业组各赛道排名前十的企业获优胜奖,其中排名前三的晋级浙江赛区总决赛。
(四)浙江赛区总决赛及颁奖仪式(9月上旬)
总决赛设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不再分设赛道,采用线下路演形式统一举行。总决赛评审组由七位专家组成,决出大赛的金、银、铜奖。
(五)全国赛(9月至10月)
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办公室有关要求和全国赛名额分配情况,结合浙江赛区总决赛和行业决赛结果,确定全国赛参赛企业推荐名单。
五、
比赛奖项
大赛初创企业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2名;成长企业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9名。获奖项目与“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不得重叠。
六、
支持与服务
(一)强化产业资源对接。依托我省特色产业集群优势,在行业决赛期间,结合承办地产业发展实际及参赛项目技术需求,举办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推动参赛企业与我省优势产业、龙头企业深化合作,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实施精准辅导培育。举行浙江赛区“创赛训练营”,邀请产业专家、投融资专家及技术专家担任创业导师。针对参赛企业开展商业模式打磨、投融资实务、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组织“导师面对面”“走进名企”“走进园区”等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规范化发展水平。
(三)畅通投融资对接渠道。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作用,在行业决赛路演评审环节,邀请知名创投机构、券商、银行等组成“投融资服务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参赛企业提供股权融资、信贷对接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打通资本供给与实体需求的堵点。
(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统筹大赛官网、省内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矩阵,对浙江赛区赛事盛况、优胜企业及优质项目进行全过程、多角度宣传报道,大力弘扬浙商创新创业精神,全面提升浙江双创品牌影响力,在全国舞台上充分展示浙江企业的创新风采与发展活力。
(五)全国赛服务政策。积极衔接全国赛总体方案中的惠企政策,对优秀参赛企业予以重点推荐:
1.金融资源赋能。择优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及招商局集团等头部投资机构推荐;依托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为企业争取优惠信贷、债券发行、上市融资等政策支持,协调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等合作银行依法依规提供贷款授信及利率优惠。
2.增值服务赋能。联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为优秀参赛企业提供组织管理、人才引育、法律合规等专业咨询;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开放应用场景,推荐企业参加国家高新区科研助理岗招聘等活动。
3.资质申报推荐。鼓励参赛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工业和信息化部典型案例征集及全国独角兽企业大赛等国家级项目,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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