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关于开展“兰台创想”杯档案文创设计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08      截稿时间:2026-04-24      阅读量:39次     
  按照《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关于开展2026年“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档案文化进校园,激发青年学生的创意表达,市档案局、档案馆联合东北电力大学档案馆共同举办“兰台创想”杯档案文创设计竞赛。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际档案日宣传主题,立足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根本职能,深入挖掘城市红色档案与历史档案资源,以馆校联动为载体,推动档案文化有机融入校园文化、思政教育和实践育人全过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传播内容,全面展现新时代档案工作价值与风采。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市档案局牵头统筹,负责竞赛方案的审定及最终结果的审核。市档案馆与东北电力大学档案馆共同负责作品征集、初审、联合评审、结果公示、颁奖组织以及获奖作品实物制作对接等工作。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面向东北电力大学全体在校学生开展(仅接受个人参赛,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需围绕档案文化元素进行文创设计创作。由市档案馆提供4件具有代表性的馆藏档案作为创作素材,包括:清代乾隆皇帝诰命、吉林城垣八门图、满文印鉴、松花江航运图(详见附件)。参赛学生需以“档案原图”为核心元素进行创意设计,设计出兼具实用性、传播性与可制作性的档案文创作品。参赛学生在创作过程中应严守保密规定,仅将所提供馆藏档案图像用于本次竞赛设计,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传播或另作他用。如因违规使用引发泄密或侵权问题,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奖项设置与成果运用
  01奖项设置
  竞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市档案局、市档案馆、东北电力大学档案馆专家组成5人评审组,评选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名单将在学校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02颁奖与展示
  获奖者将在2026年6月8日“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现场获颁荣誉证书及奖品。获奖作品将择优进行实物打样制作,并在活动现场举行首发式,纳入全市档案文化宣传资源库。
  03
  成果转化与激励机制
  1.优秀文创作品将由市档案馆汇编成册,并择优征集入馆,向作者颁发“档案文创作品收藏证书”,将设计作品永久珍藏入馆。
  2.具有较高辨识度和传播价值的优秀设计,将持续开发制作档案文创产品,用于档案文化互动交流。
  3.获奖学生可凭荣誉证书,依据所在学校相关规定,在学生年度综合评价中进行适当加分。
  五
  评审标准
  1.档案元素契合度(30%):是否准确理解并创意转化馆藏档案元素。
  2.创意与艺术性(30%):设计构思新颖,形式美观。
  3.实用与可操作性(20%):作品具备实际应用和批量制作潜力。
  4.文化表达力(20%):能否传递档案文化内涵。
  六
  参赛要求
  01
  设计方向
  参赛作品应围绕学习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实用场景进行创意设计,注重档案元素的创意转化与文化表达。
  02
  成本控制
  设计作品应具备批量制作的可行性,建议单件作品制作成本控制在30元以内。
  03
  作品格式
  所有参赛作品须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
  1.设计图:应清晰标注产品尺寸、材质、色彩等工艺参数。
  2.产品说明:应包括作品名称、设计理念、创意来源、适用场景等。
  3.纸质版规范: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完整包含上述设计图与产品说明内容,打印清晰信息完整。
  4.电子版规范: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确保细节清晰色彩准确无失真;获奖作品需额外提交可编辑源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04
  提交时间与方式
  参赛学生需将符合要求的纸质版、电子版作品提交至所在学院分团委;各学院汇总完成后,须于2026年4月24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学校档案馆;学校档案馆完成校级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档案馆综合处。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或逾期报送的作品,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05
  知识产权说明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抄袭、侵权引发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2.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对入围作品的展览、宣传、出版及实物制作推广的使用权,无需另行支付稿酬。
  3.获奖作品若被采纳为档案标识或用于其他宣传用途,将另行与作者签订授权协议,明确具体使用范围和权益。
  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关于开展“兰台创想”杯档案文创设计竞赛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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