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部署要求,推动传统戏曲与现代生活场景深度融合,助力“浙里有戏”2026新春欢乐汇主体活动落地见效,省文化广电旅游厅联合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浙戏创物”戏曲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级各文艺院团、文创单位、设计机构等团体;非遗传承人、独立设计师、院校设计相关专业师生以及戏曲文创爱好者等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大赛相关内容
参赛作品分为戏曲文创实物产品(已量产并上市销售)、戏曲文创设计作品两大类,需按要求提交报名表、作品照片(或效果图)等材料。要求提供2张以上图片,图片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确保作品无版权纠纷,写明图注(内容)、标明设计者。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5日
报名材料:参赛报名表(附后)、作品照片(或效果图)等材料
联系人:张晶晶
附件:1.参赛报名表2.现场评审标准
附件1
活动通知丨“浙戏创物”戏曲文创产品设计大_03.png
附件2
“浙戏创物”戏曲文创产品设计大赛
现场评审标准
一、主题契合度(20%)
深度融合戏曲文化核心元素,可围绕经典剧目、角色形象、服饰道具、脸谱艺术、唱腔韵律等展开创作,精准传递戏曲文化的艺术内涵与精神内核。
二、创意创新性(30%)
创意构思新颖独特,在设计理念、表现形式、功能应用等方面突破传统,彰显戏曲文化与现代生活的结合。
三、品质实用性(20%)
作品需具备明确的使用场景,如日常家居、办公、服饰、旅游纪念等,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设计符合人体工学或使用习惯,安全环保、便于携带与维护,兼顾美观与实用价值。
四、工艺美观性(15%)
实物产品制作工艺精湛,细节处理到位,体现良好的制作水准;设计作品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材质选择合理,与作品主题功能相匹配。
五、文化传播性(15%)
作品能够有效传播戏曲文化,具备一定的话题性与传播潜力助力戏曲文化的普及与推广,增强大众对戏曲文化的认知与喜爱。
来源:文旅服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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