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街道吉祥物全球设计征集大赛

发布时间:2019-09-07      截稿时间:2019-09-16      阅读量:4979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一点一园一极一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各项会议指示精神,白沙街道明确“新经济小镇”建设目标,全力服务“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发展大局,紧密围绕“中国鹿溪智谷、世界公园小镇、天府田园客厅、白沙滨水画廊”目标愿景,高质量推进国际化社区建设发展,加快动能转换,形成新的增长点。
  为打造“乡愁记忆”的旅居之地和公园城市的重要承载地,扩大白沙街道知名度、美誉度,成都天府新区白沙街道以党建为引领,面向全球征集“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和评选。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所有关注、支持天府新区发展的个人和单位,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北京时间2019年08月28日开始,北京时间2019年09月16日24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注: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征集时间节点安排:
  第一阶段:北京时间2019年08月28日—2019年09月16日,公开征集;
  第二阶段:北京时间2019年09月17日—2019年09月19日,专家评委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第三阶段:北京时间2019年09月20日—2019年09月24日,在官方媒体上展示入围的参赛作品,并由公众投票;
  第四阶段:北京时间2019年09月25日—2019年09月26日,主办方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网上投票结果,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在白沙街道“庆祝祖国70周年华诞”文艺晚会上进行颁奖。
  四、应征作品要求
  (一)“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征集
  1.作品要求
  (1)征集能够体现白沙街道风土人情、人文风貌、怀旧地标、具有时代特色的老照片;
  (2)征集关于白沙街道的历史传说、轶事趣闻、真人记忆等方面的文艺作品。
  2.作品形式
  (1)文字类:文体不限(杂文、散文、随笔、诗、词、歌、赋均可),字数不限。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内容新颖、感情真挚、文笔细腻、真实生动,须是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原创作品;
  (2)绘画类:国画、素描、水粉、水彩、油画、漫画均可;
  (3)摄影类:黑白、彩色均可,胶片、数码不限。人文历史、民族风俗等图片,应有简要文字说明;风光图片应注明拍摄地点;个人署名图片,必须是本人拍摄的作品;收藏图片,应标明原作者姓名,不清楚作者的标注“佚名”;
  (4)实物照片类:体现白沙街道发展历程的老物件,如粮票、土地承包凭证、结婚证等,应有简要的文字概述。
  (二)“白沙街道吉祥物”征集
  1.设计标准
  “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需符合以下四项标准:
  (1)代表天府新区文化特色的视觉符号,同时运用国际现代的设计手法进行展示,体现浓郁的区域标识和时代气息;
  (2)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设计必须具有良好的传承性和价值,便于推广和传播;
  (3)天府新区作为新时代公园城市的时代表达,应征作品需传递和体现白沙街道“国际化生态社区”的总体定位,凸显白沙街道作为鹿溪智谷总体规划中的关键一镇;
  (4)应考虑吉祥物在延展物料(如手册、道旗、广告等)上的实际运用。
  2.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立足于天府新区“一点一园一极一地”的战略定位和重大要求,体现白沙街道“坚持党建引领,秉持智慧高效、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建设理念”,彰显天府新区独特的人文景观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2)形式要求:
  ①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设计应以“小鹿形象”为基础,不拘泥于已有的传统物件和图案,要有现代元素和一定的前瞻性,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绘画、动漫等;
  ②吉祥物形象设计稿应包含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
  (3)地域化和国际化结合:应征作品应将区域标识与文化气息相结合,既要体现新区发展活力,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和国内文化流行趋势。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备独具一格的辨识度,便于识别、记忆与推广;
  (4)独创性:应征作品必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否则应征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五、提交作品的具体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
  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同时提交包括《成都天府新区白沙街道“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和相应活动报名表(即《成都天府新区白沙街道“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征集应征作品报名表》或《成都天府新区白沙街道“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应征作品报名表》),相关资料请应征者登陆成都天府新区官方网站(www.cdtf.gov.cn)白沙街道征集活动页面自行下载。
  (二)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应征者应提交能够充分、准确地证明其身份的以下合法有效的文件:(1)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2)单位:注册文件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3)参加者应以复印件的形式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
  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四)白沙街道吉祥物绘制形象
  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五)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应有广泛的适应性
  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六)白沙街道吉祥物绘制形象设计标准
  白沙街道吉祥物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七)每一件作品需配写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其内容旨在阐述白沙街道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八)提交设计方案
  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JPG/PN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上。参赛者需保留高精度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格式),并在获奖后提供给主办方。
  六、应征方法
  “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仅通过网络征集,所有应征作品请发送到主办方指定的电子邮箱:1782952513 qq.com。
  因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未提交、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投稿送达时间要求:以主办方电子邮箱接收的时间为准。
  七、作品评选
  (一)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统一建档编号,进行作品资格审查。
  (二)征集到的应征作品将由专家评审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三)评选出的入围作品将公布于成都天府新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由公众投票。
  (四)主办方综合专家评审意见与公众投票的结果,评选出“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精品奖、优秀奖及入围奖;“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
  (五)专家评委主要由白沙街道相关负责人及邀请的专家组成。
  (六)主办方拥有决定白沙街道吉祥物最终权利。
  八、作品奖励
  (一)“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征集活动奖项设置
  精品奖5人,奖金2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仟圆整)
  优秀奖10人,奖金1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仟圆整)
  入围奖≤50人,价值100元的精美纪念品1份
  (二)“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奖项设置
  一等奖1人,奖金1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
  二等奖2人,奖金2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仟圆整)
  三等奖3人,奖金1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仟圆整)
  纪念奖≤50人,价值100元的精美纪念品1份
  (三)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四)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五)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为单位的,主办方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成都天府新区白沙街道“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应征作品报名表》《成都天府新区白沙街道“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征集应征作品报名表》中单位书面指定的代表。
  (六)评选揭晓后,主办方将在成都天府新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九、相关声明
  (一)在规定截止时间以后通过电子邮件寄送的作品视为无效。
  (二)所提交的主题内容应征者必须拥有所有权或著作权,吉祥物作品必须由应征者原创,应征者应确认拥有作品完整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追回奖金等。主办方因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本次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个人或单位作品,“寻找白沙记忆”主题内容涉及的所有权或著作权经作品所有权人、著作权人与主办方协商,可达成转让、使用协议;“白沙街道吉祥物”设计方案一经评选获奖,其著作权无偿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将作品著作权再次转让。否则,将向主办方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规则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发布,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规则所有条款。
  (五)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六)本次征集活动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七)应征者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投入使用、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征集活动或大赛。
  (八)主办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白沙街道白沙街39号
  联系电话:15982041248/028-67347896
  联系人:付豪
  官方网站:www.cdt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