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县区城市书房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征集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截稿时间:2024-07-15      阅读量:1427次     

  形象标识
  一、征集背景与目的
  为改善和提升向公众提供阅读服务的场所和设备,搭建起城市“15分钟阅读圈”,让书香“触手可及”,让阅读随处可见,不断提升“魅力新城客家摇篮”的影响力,增强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品位,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赣县区城市书房“LOGO标识”。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1.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2.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凡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赣县城市书房形象标识(LOGO)中文标准名称为:城市书房,英文标准名称为:City's study。设计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创意鲜活、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结合赣县客家文化,展现赣县城市文化内涵,引领赣县文化新风尚,突出体现集全民阅读、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特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奋斗目标。
  2.LOGO设计应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以汉字、英文字母、特色造型等组成。
  3.LOGO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适合室外室内牌匾、背景墙等各种场景、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4.投稿应征作品应当包括LOGO设计图稿及创作理念。创作理念应简述LOGO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名称含义和象征意义等,300字左右,并在图稿右下方附注设计者姓名和通联方式。
  5.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
  6.LOGO设计图稿请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应征作品,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四、版权说明
  1.投稿作品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的城市书屋LOGO标识雷同或相似。
  2.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因所有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发的纠纷由投稿人承担。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投稿人请自留底稿。
  3.作品一经获奖,除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之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均归赣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赣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投稿人不得主张因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五、评选及奖励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赣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特别奖(中选作品)1个,奖金为5000元,并颁发证书;入围作品4个,每个奖金为600元,并颁发证书。
  2.若无满意作品,奖项可空缺。
  3.所获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六、投稿地址
  投稿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xwgj2010@126.com,邮件请注明城市书房“LOGO标识”征集活动字样,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七、其他事项
  1.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入围的作品作进一步修改。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参选作品存在法律纠纷问题,取消参赛资格,发放奖金全部追回。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联系人:冯晨,联系电话:4441219。

  来源:赣县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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