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美德信用”LOGO、宣传标语公开征集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4      截稿时间:2024-03-15      阅读量:837次     
  为深入推进临清市美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更好地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氛围,以“美德信用”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征集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设计方案。
  一、作品设计要求
  (一)聚焦主题
  本次大赛围绕临清市美德信用体系建设展开,以“美德信用”为主题,结合临清市开放、包容、仁厚、融合、创新的运河文化,打造“诚信来临,清迎天下”的新名片。“美德信用”价值理念历经时代的变迁,由传统走向现代,不仅传承着以往的基本道德要求,也蕴含着以“德”引领以“信”筑基的时代精神。LOGO和宣传标语的设计都要紧紧围绕崇德向善、重信守诺的“美德信用”价值理念,立意鲜明,简约大气,辨识度强,富有美感。应征者需注意字体设计过程中的版权问题。
  (二)体现特色
  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应立足临清市的发展定位,彰显临清市“运河名城”文化底蕴,融入产业、人文、自然、历史等要素和美德诚信价值理念,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具备显著的独特性和辨识度,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做到“一看想到、一眼记住”。适合在公共标识、单位标牌、人员服装、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中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美德信用”宣传标语要准确把握临清市的特点和定位,充分体现临清市“美德信用”品牌内涵;要有强烈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创意新颖,易于记忆和传播;要言简意赅,词语精炼,每条限12字以内,条数不限。
  (三)坚持原创
  设计方案必须是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旦涉及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征集时间及评选方式
  (一)征集
  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5日
  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具备应征资格。
  (二)评审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初审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录用奖和入围奖。
  (三)公示
  评选出的获奖LOGO及宣传标语作品,通过信用中国(山东临清)网站和“美德信用临清”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布。
  三、作品提交要求
  (一)每位参与者可同时参与LOGO设计和宣传标语活动,或任选其一参与应征,LOGO、宣传标语作品需分别提交。应征作品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以确保作品评审的公平公正。
  (二)应征LOGO作品需提交A4规格设计方案电子文件(设计源文件CDR格式、AI格式或PSD格式;同时提供JPG格式,不小于3M)。内容为黑白稿、彩色稿(注明RGB和CMYK色值),并对图形标识和字体进行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内涵注释等)。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 x 5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宣传标语形式为宣传口号、创意短句,文案内容应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可采用中文或中英双语结合形式呈现,同时附以3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四、作品提交方式
  投稿作品须在《报名表》填写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阐述作品含义、创作思路等设计说明,连同《参赛承诺书》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稿邮箱:lqsxytxjs@163.com。邮件命名规范:作品类型-应征者姓名-联系方式。登录“信用中国(山东临清)”网站或“美德信用临清”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和参赛承诺书。
  五、奖项设置
  (一)Logo设计
  录用奖(1名):3000元现金,颁发证书。
  入围奖(3名):500元现金,颁发证书。
  (二)宣传标语作品
  录用奖(1名):2000元现金,颁发证书。
  入围奖(3名):500元现金,颁发证书。
  注:1.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2.以团体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六、其他说明
  1.获奖前,拟获奖作品的作者应与主办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和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需保证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或机构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提交作品不能对各国文化、民族、宗教或道德有任何侵犯。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主办单位无关,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同时,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获奖资格,并有权收回已发出的奖金、证书等荣誉;
  3.奖金个税由获奖者自理;
  4.参与者应自行保留源文件,如进入获奖名单不能提供源文件,则视为废稿;
  5.凡参与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6.临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
  附件1.临清市“美德信用”LOGO标语征集报名表
  附件2.临清市“美德信用”LOGO标语参赛承诺书
  临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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