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4-01-12      截稿时间:2024-04-20      阅读量:934次     
  为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深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更好服务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需求,打造“以赛引才、以赛选才、以赛聚才”赛事平台,激发广大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才、技术、产业等深度融合,助力上海成为海内外青年大学生的向往之地、创新创业之地、价值实现之地,根据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安排,定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举办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聚上海·创未来·赛青春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创教育指导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四)协办单位
  世界顶尖科学家协会上海中心、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中国教育学会科创教育协作体、上海市各高校及部分国内外高校、上海市学生(青少年)科创教育基地。
  (五)特别支持单位
  黄浦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北斗西虹桥基地、万博科创促进中心
  (六)战略合作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执行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上海市科创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三、赛事设置
  (一)参赛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六大赛道,由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分别承办,各赛道均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均接受国内项目和国际项目。总决赛在上海举行。
  (二)参赛项目组别
  本次大赛各赛道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商业经营推广价值的创新创意产品,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初创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或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且项目负责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
  3、成长组:参赛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性或成型的产品、服务模式,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5年以下(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并且所获机构、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一轮次,项目所在单位的股权结构中项目负责人的股权不少于10%。
  (三)大赛聚焦领域及赛道
  1、生物医药(现代医疗、医疗器械、医药服务、药品研发与制造生物技术等)赛道,由复旦大学承办。
  2、人工智能、科技金融(元宇宙、AI基础层、AI技术层、AI场景应用、通用技术、虚拟现实等)赛道,由上海交通大学承办。
  3、文化创意及产业创新(文化娱乐、影视游戏、在线教育、新零售、工业设计、服务设计、体验经济、乡村振兴、社区更新、食品科技及产品、新物流及供应链等)赛道,由同济大学承办。
  4、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网络与信息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软件开发等)赛道,由华东师范大学承办。
  5、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产品与技术、动力电池、碳中和、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等)赛道,由上海大学承办。
  6、高端装备制造(仪器和传感器、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赛道,由上海理工大学承办。
  (四)参赛对象及要求
  1、参赛项目负责人应为国际、国内高校(含职业院校)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和开放大学学生。
  2、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该项目或创业组织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初创组”“成长组”需要持有该单位的股份(持有股份的形式可以是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
  3、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为:2023年12月-2024年8月
  (一)大赛启动(2023年12月)
  (二)项目征集(2023年12月-2024年4月20日)
  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方邮箱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回执表、项目商业策划书PPT、身份证明、承诺书、参赛证明等材料(详情请见附件1-5)。要求项目商业策划书的PPT至少10页(不计封面及目录页),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产品价值、团队介绍、竞争优势、市场化能力、过往业绩、发展前景等。
  报名期间大赛组委会将开展赛事宣讲会、参访会、政策宣讲会等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项目评审
  国际国内不同来源项目分别按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开展评审。
  1、初赛评选(2024年5月)
  由各赛道承办高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委对国内国际参赛团队的项目商业策划书PPT进行集中评审。
  评审结束后,根据项目得分情况评出进入复赛的名单并及时公布结果。
  2、复赛评选(2024年6月上旬)
  由各赛道承办高校组织专家评审。国内参赛项目团队线下集中答辩,地点为各赛道承办高校,评委现场评审;国际参赛项目团队线上集中答辩,集中线上评审。
  评审结束后,根据项目得分情况评出进入总决赛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3、总决赛(2024年8月)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国内参赛项目团队线下集中答辩,评委现场评审;国际参赛项目团队线上集中答辩,集中线上评审。
  评审结束后,根据项目得分情况评出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四)颁奖典礼(2024年8月)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奖励及奖金
  大赛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
  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二)大赛其他奖励政策
  1、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晋级“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2、大赛总决赛获奖者可参加组委会举办的上海市创新创业研修班和创业CEO培训班,获得优先推荐进入“海聚英才”创业训练营、“创业谷”训练营、上海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研修营等学习机会。
  3、大赛获奖项目可以优先推荐申请有关支持单位的基金或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应利息补贴。
  4、大赛参赛项目落地孵化,可享受市、区各科创孵化基地工商注册、财务、法律等服务。
  5、大赛获奖项目将与各区内应用场景对接,提供企业宣传、市场拓展等创业服务资源。对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人才,推荐申请上海市各区人才计划政策(详见附件6-8)。
  六、大赛解释权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
  1.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信息回执表
  2.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信息回执表
  3.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信息回执表
  4.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承诺书
  5.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证明书
  6.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落地黄浦区政策
  7.首届“上证杯”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落地金山区政策
  8.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政策方案
  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上海市科创教育指导委员会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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