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3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截稿时间:2023-06-28      阅读量:2182次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要求,现决定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3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辽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大赛为国家大赛的地方赛,参赛条件、比赛安排等均以国家大赛统一要求为准。
  二、2023年辽宁大赛分为城市赛和行业赛,省大赛组委会将指导沈阳、鞍山、本溪、锦州、营口、盘锦高新区承办省行业赛。行业赛后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及行业赛成绩产生晋级国家大赛参赛企业名单。鼓励各市组织开展城市赛,未组织开展城市赛的市须根据国家大赛有关要求遴选晋级行业赛参赛企业名单。
  三、鉴于晋级行业赛名额数量与各市组织的有效报名参赛企业数直接关联,请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校院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报名参赛环节,要积极组织发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广泛动员企业参加比赛,并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
  四、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负责汇总本地区参赛企业信息,登录大赛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大赛统一要求对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确认后将《企业参赛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PDF电子版于6月28日前发送Email至ln_cxjj@163.com邮箱。
  五、辽宁大赛各个环节均不收取参赛企业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以《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为准,具体工作参照《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3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附件1)。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处
  胡丹024-23983742
  省技术创新研发工程中心企业科技创新服务部
  吴儒鑫024-83186050
  东北科技大市场
  裴琦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E20东北科技大市场二层。
  附件:
  1.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3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企业参赛资格确认汇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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