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3-05-12      截稿时间:2023-12-31      阅读量:2862次     
  最高奖励10万元
  “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开始啦!
  “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厅相关直属单位具体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每年共评选“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不超过90件。其中视频类、图文类各不超过40件,友好推广类不超过10件。每年评选活动开始前,根据评选办法制定当年活动方案。“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经费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参选作品由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以及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自愿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作品须为上一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进行创作并发布的视频类或图文类作品。
  申报作品分为视频类(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音乐MV、VLOG、动画短片等);图文类(新闻稿件、摄影作品、软文、散文、游记、漫画、文艺评论等);友好推广类(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申报的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音乐MV、VLOG、动画短片等)。
  申报作品的单位或个人须具有该作品著作权、商标权。
  申报作品(友好推广类除外)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和融媒体以及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发表(发布),宣传效果突出。
  将评选视频类、图文类Ⅰ类作品各2件、Ⅱ类作品各5件、Ⅲ类作品各10件、入围作品各23件,共计80件;友好推广类优秀作品10件评选活动结束后,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名义发布《关于公布“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的公告》,在每年四川文化旅游重要节会活动上组织颁奖仪式。
  奖励内容
  对入选优秀作品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补:
  1
  视频类Ⅰ类作品10万元、Ⅱ类作品5万元、Ⅲ类作品2万元、入围作品2千元;
  2
  图文类Ⅰ类作品5万元、Ⅱ类作品2万元、Ⅲ类作品5千元、入围作品1千元;
  3
  友好推广类作品1万元。
  此外,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平台,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全国有影响力的短视频平台、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和境外媒体矩阵等进行广泛传播。
  来源|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