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雷屯春季乡村旅游节活动之“非遗进景区”文创产品大赛

发布时间:2023-02-21      截稿时间:2023-02-27      阅读量:2244次     
  一、大赛名称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023年“非遗进景区”锦屏县文创产品大赛
  二、大赛主题
  “非遗进景区”助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锦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分为宣传启动、作品征集、评选评审、展示颁奖四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2023年2月13-19日)
  由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印发大赛通知到各乡镇,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发布大赛消息。
  (二)作品推荐(2023年2月20-27日)
  由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印发文件,通知各乡镇初选推荐参赛作品。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将非遗文创产品推荐表(附件1)、锦屏县非遗文创产品大赛参赛承诺书(附件3)、参赛作品原件于2月20至27日交到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联络员处,逾期不收。(联络员:向华平;联系电话:)
  (三)作品评审(2023年2月28日;3月4日,暂定)
  本次大赛进行两次评审,即一是组织7名业内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评选出30件入围作品;二是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确定最终成绩。
  (四)作品展示和颁奖仪式(2023年3月4日,暂定)
  1.作品展示:在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举行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023年“非遗进景区”锦屏县文创产品大赛展示活动。
  2.颁奖仪式:在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举行大赛颁奖仪式。
  五、赛制设定
  (一)参赛对象:全县喜爱、从事相关组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生产、加工的非遗传承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本次大赛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参赛)
  (二)评选设置:比赛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作品,各乡镇原则上推荐参加评选作品不低于5件,同一人仅限1件作品参加评选。
  (三)评委组成:决赛评委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专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锦屏县从事美术专业的教师以及业界人士7名专家组成评委会。
  (四)参赛产品类别:本次大赛不分组别进行评选,结合现场反响、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统一评分。参赛作品主要以下列五大工艺为主:
  1.织染工艺组(刺绣、蜡染、织锦等);
  2.编扎工艺组(竹、藤、棕、草等材料的编织扎制);
  3.雕塑工艺组(木雕、石雕、泥塑、陶艺等);
  4.锻造工艺组(银饰、铜饰锻制等);
  5.绘画工艺组(农民画、剪纸等);
  6.其他工艺组(其他非遗文创作品)。
  六、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以锦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元素进行创意设计的实物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
  (二)参赛作品应紧扣赛事主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作品必须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进行创作,具有较强的文化属性和独特创意;
  (三)作品必须为原创或新创,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四)原则上本次大赛优先接受手工制作的作品参赛,机器制作、批量生产的作品可酌情考虑;
  (五)曾经获得州级以上(含州级)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六)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七)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8个、鼓励奖10个;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获奖补助和荣誉证书;一等奖2000元/个,二等奖1500元/个,三等奖1000元/个,优秀奖500元/个,鼓励奖2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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