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芦溪营商环境”口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6      截稿时间:2022-04-15      阅读量:9159次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芦溪营商环境”建设的知名度和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芦溪营商环境”口号设计,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芦溪营商环境”口号

二、征集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

三、征集标识要求

(一)面向全国征集创意口号作品,单位和个人均可自由投稿参加。

(二)主旨鲜明,易于辨识,朗朗上口,口号应突出“营商环境”主题,充分融合芦溪的历史文化,展现我县的优良营商环境。

(三)口号设计借鉴赣州“干就赣好”、济南“在泉城·泉办成”等思路,我县口号应尽量包括“芦、溪”两字或者谐音字。

(四)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征集所有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四、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以下资料:1.设计人信息表(见附表);2.设计口号;3.设计理念说明书(简要说明作品创意构思,不超过500字)。

(二)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需提交的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fgw755190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芦溪营商环境”口号征集。

(三)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标明作者姓名,附加设计说明书。

(四)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

(五)投稿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下午5时,逾期作品不能参选。

五、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作品评选由主办方委托有关评审专家组完成,最终评选10个入围作品,并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设置优胜奖1名,参与奖9名,录用作品作者将获得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税),参与奖作者将获得精美纪念品。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六、作品权属

(一)征集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或将作品转让第三方。

(二)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七、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由芦溪县营商办(县发改委)主办。联系电话:0799-7588850。

附表:“芦溪营商环境”口号设计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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