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铁山垅镇纪念中华钨矿公司成立90周年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征集

发布时间:2022-02-22      截稿时间:2022-03-15      阅读量:6605次     

为纪念中华钨矿公司成立90周年,擦亮“共和国第一国企”这张名片,打造钨金小镇红色旅游的数字经济新业态,开发红色资源数字化应用场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铁山垅镇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纪念中华钨矿公司成立90周年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华钨矿公司简介:铁山垅矿山于1921年开山,至今已有100年的开采历史。1932年春,国家银行成立不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毛泽民根据毛泽东有关发展苏区经济工作的指示,在“公营铁山垅钨矿”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华钨矿公司”。从1931年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被迫撤离,4年生产钨砂7830吨,按当时52块银元一百斤计算,创造了814万银元的经济价值,占中央苏区财政收入的70%,支撑了苏区中央银行的现金流,养活了十万红军,成就了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组织机构:

1、活动主办方

铁山垅镇人民政府

2、征集内容

江西省于都县铁山垅镇纪念中华钨矿公司成立90周年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标识和吉祥物设计一起应征,不可二选一)

3、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17:00止

4、征集对象

铁山垅钨矿新老职工、在校大学生及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均可投

征集要求:

1.纪念标识(LOGO)设计方案要以“百年钨矿 国企之根”为核心设计理念,既要简洁大方,又要还原旧址建筑原型,突出数字“1932”“2022”等要素。

2.纪念标识(LOGO)要求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作品应具有普适性,便于制作,便于在宣传品(PPT、海报、喷绘、文案封面等)及印刷制品(马甲、帽子、名片、大小信封、徽章、证书、简报等)中应用,展览展示、门户网站、微信等载体,在重大活动、公共建筑、城市窗口、公共设施、城市宣传等各方面宣传使用时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3.吉祥物设计应体现钨矿特色,可突出忠诚奉献、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精神,具有象征意义。造型美观生动,色彩搭配和谐,构思新颖独特,呈现一定的拟人化特征并富有亲和力,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吉祥物名字应简洁响亮、朗朗上口。吉祥物设计应具有实用性,易于媒介传播和形象再创作,易于应用产品的二次开发。

4.应征作品须提供相应的方案说明,如创作思路、理念和涵义等(不超过600字),设计作品不超过2件,图片格式(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像素以上)。

评选及奖励办法:

1.截止日期后,活动主办方将组织工作组,对所有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2.初选入围的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将在微信号上公布。

3.主办方将结合工作组及相关专业人员在初评后进行打分复评,最终对入选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4.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以上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投稿方式:

1.参评个人(团体)均可投稿,设计作品不超过2组;一组多幅的,按一件作品计算。

2.参评作品可为绘图手稿,也可为图片(JPG格式);作品尺寸为A4幅面,横、竖版本不限。

3.参评个人(团体)通过递交、邮寄或电邮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和方案说明。作品和说明书不全者,视为不合格作品,不予参评。邮寄或电邮请注明“铁山垅镇中华钨矿公司成立90周年纪念标识、吉祥物设计征集”字样。

4.投寄邮箱:tsldzb6284110@126.com 。

5.电邮文件统一命名格式:姓名+电话+铁山垅镇中华钨矿公司成立90周年LOGO、吉祥物设计。

6.联系人:刘站长 13870787750

主办方  07976283002

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主办方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应征作品的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铁山垅镇人民政府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力,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5.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6.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7.江西省于都县铁山垅镇纪念中华钨矿公司成立90周年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的未尽事宜由铁山垅镇人民政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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