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关于有奖征集县域文化品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截稿时间:2021-08-15      阅读量:7882次     

为大力传承弘扬杨善洲精神,着力提升城市品位,聚力打造集红色文化体验和“两山”理论实践于一体的全域旅游示范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

一、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15日

2.评选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31日

3.发布时间:2021年9月

二、作品要求

1.品牌名称形式:两句对仗的宣传口号,字数为8—12字。

2.品牌名称要求:主题鲜明、定位明确,内涵丰富、彰显特色,形式简洁、音韵和谐。

3.品牌注解要求:以简练的文字对文化品牌的创作理念、文化内涵、隐含寓意等内容进行生动诠释,字数在200—600字。未进行品牌诠释者,不给予创作奖金。

三、作品奖励

1.活动奖励不设等级,最终将选用1件优秀作品,奖金10000元。

2.奖励说明:若入选作品为多人共同创作的,不重复进行奖励,由创作者平均分配奖金10000元。若入选作品不是多人共同创作,但有多位作者上报同一品牌口号的,则按照投稿先后顺序及品牌诠释说明评分进行优先征用。

四、征集方式

1.作品以书面文稿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应征,投稿时请注明“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字样。

2.每名作者仅限投稿1件作品。

3.投稿时请一并提交附件1《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活动应征表》及附件2《应征承诺书》,务必准确提供作者的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4.书面投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2号,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

网络投稿邮箱:sdyszjsgzxz@sina.com。

联系人:杨婉蓉。

联系电话:0875—8121082。

五、评审办法

1.初评:本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有关专家、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匿名评审,初步评选出5—10件入围作品,具体数量届时将视作品情况而定。

特别声明:若所有应征作品无法达到入围标准,则不再进行后续评审环节,本次活动的奖金激励将失效。

2.复评: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初选的5—10件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投票媒体为“水墨施甸”微信公众号,投票期为7个工作日。

3.终评:按照网络投票、专家评审评分各占50%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评选出1件入选作品。

注:网络投票满分100分,分值计算规则具体为作品得票数÷所有作品总票数=网络投票率;网络投票率*100分=网络投票得分;网络投票得分*50%=最终网络投票得分。

评审评分满分100分,分值计算规则具体为专家评审评分*50%=最终评审得分。

最终网络投票得分+最终专家评审评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4.公布结果:最终结果在报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媒体为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施甸新闻网、“水墨施甸”微信公众号、施甸县融媒体中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作品权属

1.入选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可以保留署名权。

2.入选作品由征集方一次性支付酬金,永久使用。

3.应征者不得在其他地方自行使用入选作品,一经发现,征集方有权对应征者及使用者追究法律责任;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4.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他人作品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征集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3.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所有稿件不予退回,请投稿者自行保留原件。

附件:1.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活动应征表

2.应征承诺书

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活动应征表

QQ截图20210803115016.png

附件2

应征承诺书

本人已阅读并接受施甸县县域文化品牌征集活动的有关要求,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设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永久无偿转让给征集方。本人承诺对应征作品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愿意承担因侵权、抄袭、虚假等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撤销相应评定资格。

应征者签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k0GunMfwlOCOilGFG2zm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