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汇杯”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截稿时间:2021-07-31      阅读量:5907次     

为了全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大学生工程管理与智能建造创新实践能力,促进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相互交流学习。在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工程管理与智能建造教育分会指导下,由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产业创新联盟与武汉数字建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主办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创新创业系列活动之“海创汇杯”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工程管理与智能建造教育分会

主办单位:

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产业创新联盟

武汉数字建造产业技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

协办单位:

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竞赛方式与参赛资格

1.  竞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和决赛等阶段进行。

(1)报名:由各个高校自行组织在2021年7月中旬前完成。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队报名参赛,鼓励相关院系组队报名。

(2)初赛:由各个高校自行组织在2021年7月底前完成。初赛完成后,各高校最多推荐5 支进入决赛的队伍,并经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确认盖章后,统一将名单报竞赛委员会。各高校推荐进入决赛的队伍在2021年8月中旬前将作品提交至竞赛委员会。

(3)复赛:组织竞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对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单。报名单位无需到场。

(4)决赛:拟于2021年9月中旬举行决赛。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展示及答辩。

2.可以设立企业专题竞赛,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竞赛队伍提供创新实施方案。专题竞赛由企业奖金形式颁发,参赛队伍提供源码,获奖作品知识产权与企业共有。

3. 每所高校最多推荐 5 支队伍进入复赛,当年承办竞赛的高校最多可推荐 8支队伍进入复赛。由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确认盖章统一报名参赛。

参赛队伍组成、报名与竞赛环节

1. 参赛者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每个参赛队由不超过 5 名学生组成,其中组长 1 名,组员不超过 4 名。鼓励引导参赛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参赛,积极吸引全国高校参赛。每位参赛者只允许参加一个参赛队,各参赛队应独立参赛。指导教师 1-3 名(4 名及以上署名指导组),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队所属高校在职教师。

2. 每个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作品,并给作品命名。

3. 各参赛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作品,逾期提交或缺席者作为自动弃权处理。作品进入初赛之后不得任意换人,若有参赛队员因特殊原因退出,则缺人竞赛。

4. 竞赛决赛环节包括报名、报到、提交宣传资料、参加开幕式、赛前说明会、领队会、现场展示(实验/发明)、陈述答辩、闭幕式(颁奖仪式)、竞赛作品双智会展等,参赛队必须全程参与,方可取得评奖资格与获奖成绩。

5. 在将入围预赛及决赛的名单报送竞赛委员会之后,原则上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及参赛组别和参赛类型不得任意更改,如有特殊意外情况,参赛高校应说明理由,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和盖章,方可更换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姓名,请在复赛一周前务必提交竞赛组委会,并完成备案。

6. 入围决赛的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电子版须在决赛之前提交给竞赛组委会,纸质版署名,一式五份,决赛现场提交。现场汇报展示可采用PPT演示、实物模型讲解、软件运行等多种形式。实验/发明须将实物作品带到决赛现场展示。决赛成绩由评委共同商讨评定。

7. 现场展示与答辩环节。每件作品由创作团队在决赛现场汇报和展示。在每件作品汇报后,即进行现场答辩。作品创作团队成员应当场如实、认真、简要地回答评委们所提出的问题,记录评委所提出的完善建议。

8. 评比环节。参赛团队退场,评比小组进行讨论和评比。各评委按评分标准独立进行打分。评比小组根据每件作品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的名次以及单项奖名单。

9. 双智会展环节。一、二、三等奖参赛团队须参加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高端论坛会展,展示竞赛作品并接受会展与会人员咨询。

10. 双智论坛路演环节。获奖参赛团队将受邀参加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高端论坛进行专场路演。

竞赛要求及评分规则

1. 参赛作品要求

(1)鼓励参赛作品创新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领域问题。参赛作品应符合“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的竞赛主题:

l  CIM与智能规划(SCSC-1)

l  知识图谱与智能设计(SCSC-2)

l  数字孪生与智能运维(SCSC-3)

l  零碳与智能健康建筑(SCSC-4)

l  区块链与智慧水务(SCSC-5)

l  泛在感知与智能工地(SCSC-6)

l  人机共融与智能装备(SCSC-7)

l  云边协同与新型工业化建造(SCSC-8)

l  建造产业互联网(SCSC-9)

l  极端环境建造(SCSC-10)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学生原创,并提供原创承诺书,作品中非原创素材、内容应注明来源、出处。已经获奖的作品如果获奖级别低于国家级的竞赛(如省级竞赛、校级竞赛),作品可在完善的基础上参加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如已经获奖的作品其获奖级别为国家级或国际级,则该作品不得参与本次竞赛。已获得国家专利、已经在企业承办的相关竞赛中获奖则不能参加该项竞赛。如获得等级奖作品被纳入成果汇编,作者应提供版权转让协议。

(3)入围决赛的作品可以在复赛提交版本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提高,但不得变更作品的名称、形式和类型。

2. 参赛作品形式

围绕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采用新技术、工具或方法解决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领域的问题,提交原创性的作品。入围决赛的作品提交形式应包括但不只限于:视频、PPT、海报、商业计划书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奖项设置与评定

1. 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等级奖中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项,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 10%、20%和 70%。同时根据参赛作品设立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技术奖、最具市场价值奖,可空缺)。对参赛高校设立优秀组织奖设若干项,比例控制在参赛高校数量的 20%以内。

2. 竞赛等级奖、单项奖由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现场演示及答辩进行评定。优秀组织奖由竞赛委员会依据参赛高校组织竞赛工作与成绩等综合因素评定。为表彰对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管理者和指导教师,特设立“突出贡献奖”,由竞赛委员会商讨评定。

竞赛咨询

竞赛详情请咨询:

刘捷:15827117386

董超:13667193696

刘文黎:18927796640

本通知解释权归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委员会。

欢迎各单位广泛宣传并组织师生踊跃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产业创新联盟

武汉数字建造产业技术研究院

武汉理工大学

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https://mp.weixin.qq.com/s/JFZ_BzaQPDQH0lrewM9q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