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辽宁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截稿时间:2021-07-15      阅读量:3186次     

(一)参赛选手要求

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造精神,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领农民就业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1年以上(截止2020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新创业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辽宁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的创办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10年(含)以内,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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