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歙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象标识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03      截稿时间:2021-07-15      阅读量:3632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进一步强化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提升城市生态品位,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歙县国家森林城市形象标识(logo),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歙县林业局

二、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评审时间:2021年7月16日—7月22日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3日—7月29日

公布时间:2021年7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一)LOGO设计要求围绕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理念,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新歙县的森林城市建设定位,准确体现歙县与森林的相互融合以及独特的徽州历史文化底蕴,充分体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内涵。

(二)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图形优美、简洁,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形式完美、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必须积极、健康、向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必须为原创性设计,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

(四)标识的绘制形象可以用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绘制形象应包括彩色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标志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AI或CAD格式的电子文件。

(五)LOGO需附不超过5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LOGO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

(六)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现象,即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著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作废。

四、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投递相关要求图像及申请表(附件1)

投稿邮箱:2088476310@qq.com

联系电话:0559-6512866(作者超过一人的,或者为某一组织的,联系人由第一作者作为代表)。

五、组织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活动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入围作品进行评选,选出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公布于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歙县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确定评选结果,并在活动结束后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优秀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特别声明

(一)参赛作品,一经投稿,主办方不退回参赛稿件,有权将参赛作品作为非商业性宣传使用,不另付报酬和费用;获奖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获奖作品的设计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获奖作品设计方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方任何报酬和费用。

(二)设计方保证其所设计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则由设计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设计方相关法律责任。有确凿证据显示参选作品涉嫌抄袭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歙县林业局微信公众号或其它媒体进行公示说明。

(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品的设计方自行缴纳。设计方自行承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设计方一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活动方案的所有条款。

歙县林业局                                       2021年6月1日

附:

“歙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征集表

应征作品编号:

QQ截图20210603172904.jpg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WDgPnUi4VnZw_ftxVzZ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