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第一届“象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1-06-03      截稿时间:2021-09-01      阅读量:6339次     

金溪县位于江西东部、抚河中游,属武夷山脉向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历史上曾因出金产银,山间溪水色泽如金,而得“金溪”之名。素有“千年古邑、心学圣地、江南书乡、华夏香都、文明之城”之称。
这里仍保存明清古建筑11633栋,古村100多个,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个、中国传统村落42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堪称“一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
这里是南宋“百世大儒”陆象山(陆九渊)的故乡,是“心学”的发源地,有明清时期江南最大的雕版印刷中心——浒湾古镇,这里出版的书籍被称为“金溪书”,有“临川才子金溪书”的美誉。
这里生产的天然樟脑粉产量居全球首位,天然芳樟醇产量居全国首位,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拥有市场定价话语权。2012年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华夏香都”商标,2014年被列入全省20个重大产业集群之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双拥模范县、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等称号。

2021年恰逢金溪县第二届象山文化艺术节,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金溪县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成就,传承象山心学文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金溪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旅游局联合金溪县作家协会共同举办“金溪县第一届‘象山杯’全国诗歌创作征文大赛”活动。

征稿启事

一、征稿主题

书写金溪自然风物、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展现金溪人民的时代风貌和奋斗精神,讴歌金溪奋战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代诗作品,均在征稿之列。

二、征稿时间

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日

三、作品要求

1、来稿作品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本次大赛只接受现代诗作品投稿;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此前没有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未在网络(含博客、微博、微信等)公开;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3、每位作者限投稿1次(作品3首以内,组诗不得超过150行)。

4、获奖作品的出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6、未尽事宜,由本次征文组委会负责解释。

四、投稿方式

本次诗歌征文大赛只接受电子投稿,请将应征作品完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编和通联等事项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箱:jxzuoxie@sina.com ;稿件主题请标注为:金溪县第一届“象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姓名。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人(税前);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人(税前);三等奖4名:奖金2000元/人(税前);优秀奖10名:奖金600元/人(税前)。

六、评选办法

1.征文截稿后,组委会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和评论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2.定于2021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金溪县象山杯全国诗歌大赛”颁奖仪式,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采风活动暨颁奖典礼。

金溪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旅游局金溪县作家协会2021年6月1日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nro_ExUIsFFn0nxTa4Zv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