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印记”全国篆刻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1-05-28      截稿时间:2021-07-15      阅读量:7190次     

为用印章的形式记录发展历程,结合海珠环岛路市民文化休闲设施建设,“百年印记”全国篆刻大赛,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为依托,创新理论武装新形式,为推动海珠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珠区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广州市书法家协会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市海珠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州市海珠区政协书画院

协办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书法家协会

凤吹斋

随韵书社

三、投稿要求

征稿范围

面向全国,凡年满18周岁的篆刻家、篆刻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全国各地书法家协会和书法社团组织投稿。

作品内容要求

作品要求:篆刻印蜕6—12 枚(含1方指定内容的作品,指定内容附后),边款不少于4枚。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为方便内容审定及作品集编印,每方印请附上释文。投稿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规定的来稿不予评审。

指定内容作品必须是在附后内容中选择,且按要求刻边款。

自选内容须积极进取,健康向上,提倡创作带有“海”、“珠”、“水”字样的文字内容。

印屏尺寸统一为:138cm×35cm,竖式。

评审结束后,由承办方通知获奖、入展作者提供指定内容印石与投稿印屏一并展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入展作者寄回的作品原石,将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投稿说明

每人投稿数量不限,但禁止化名投稿,寄稿时请附身份证复印件。为保证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投寄。

为方便作品登记编录,请作者用楷书在作品背面用铅笔书写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性别、年龄、常用详细通讯地址、邮编。

凡有严重文字硬伤的作品,一律不参与评审。

本大赛免收一切费用,所有来稿,组委会有出版、宣传处置权,不再向作者支付稿费。

四、征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奖项设置

设立“百年印记”篆刻十佳,奖金各3000元;获奖作品入编大赛作品集,获奖证书一份。

设立“百年印记”篆刻十佳提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入编大赛作品集,获奖证书一份。

入展作品80件,奖金各500元;作品入编作品集,颁发入展证书一份。

入选作品50件,作品入编作品集,不展出,颁发入选证书一份。

广州地区的所有入展以上作者具备加入广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入选作者具备加入广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所有获奖、入展、入选名单将于评审后第一时间在各大专业媒体上公布。

主办单位将结合广州市海珠区环岛路建设,精选部分获奖、入展作者篆刻作品放大镌刻在文化休闲设施上,供市民游客观赏。

六、出版

组委会将编辑《“百年印记”——全国篆刻大赛作品集》,入选以上作者每人赠送两册。

七、展览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1年9月底在广州展出并首发作品集。展览信息可关注“广州市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投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琶洲院子C栋2楼随韵书社

联系人:张琛珠

联系电话:181 2220 2083

九、评审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

十、其它事项

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发现有代笔代刻的,一经查出将取消获奖、参展资格。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包括获奖、入展作者指定内容印石),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对所有来稿拥有宣传出版权。

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

“百年印记”全国篆刻大赛组委会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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