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滨海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名称、LOGO与口号

发布时间:2021-05-28      截稿时间:2021-06-25      阅读量:4844次     

为深入挖掘滨海资源禀赋、农产品特色和文化传承等独特价值,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滨海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广告语及LOGO,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支持和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单位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滨海县市场监管局

二、征集内容

1、滨海县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名称。

2、滨海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

3、滨海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语。

三、征集时间
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25日。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品必须为原创,农产品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尚未被注册,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要紧扣“滨海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这一主题,融入滨海县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着力凸显地域优势,突出“生态”“健康”“绿色”等理念,具有较强的差异性和可识别性。

3、品牌名称要好记易懂、朗朗上口,有较大吸引力和传播力,四字即可;宣传语要求语言精练,创意新颖,富有感染力,内容要与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呼应,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个字以内;品牌LOGO标识要简洁规范,富含创意,有较强的视觉效果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推广。

五、应征稿件格式

1、应征作品需提供1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若作品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2、LOGO设计稿文件格式PSD或CDR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3、邮件标题为“滨海县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应征作品”,附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六、征集说明

1、若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主办方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顺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截止日期后递交的一律无效。

3、将组织各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确定采用作品。作品确定后,将会通过县政府网站、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滨海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滨海县农业农村局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创作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5、凡被采用的品牌名称、宣传语或LOGO,均给予10000元奖励。

6、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七、报名方式

邮箱:jsbhny@163.com邮寄地址:滨海县水务大厦511室(滨海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市场科)邮编:224500联系人:张警芳电话:0515-84222295

https://mp.weixin.qq.com/s/CCls0ZV59nbq3SIafyeI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