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风情·宁波记忆”主题征文(影)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24      截稿时间:2021-07-31      阅读量:9868次     

宁波建城1200周年,讴歌宁波沧桑巨变,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地域人文精神继承弘扬,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运河风情·宁波记忆”为主题的征文(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水利局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

宁波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心

宁波市水文化研究会

宁波市作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宁波市海外宁波人研究会

宁波市朗读联合会

(四)承办单位

鸿智创业(宁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征稿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始至2021年7月31日止。

三、稿件征集要求

(一)征文主题

紧密围绕宁波地域文化,记录发生在浙东运河(宁波段)沿线(含出海口)风土人情、文化遗产和人文历史,特别是近百年内的“城市变迁”“红色记忆”“商帮沉浮”“美丽乡村”“文化印迹”“市井百姓”等题材。

(二)稿件形式

1.文学作品,可分为集子与单篇作品两类,包括历史纪实、散文、诗歌;2.纪录摄影;3.纪实短视频,可分为系列专辑与单篇作品两类。

(三)体裁限定

1.文学作品:集子限制在20万字以内,历史纪实限制在5000字以内,散文限制在3000字以内,诗歌限制在300行以内;2.纪录摄影:限制在12幅以内;3.纪实短视频:系列专辑限制在50分钟以内,单篇作品限制在5分钟以内。

四、投稿须知

(一)投稿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个人原创或原创作品,且无版权争议。

(二)本次征文(影)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作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三)本次征文(影)活动所征集的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主办方享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不再支付稿酬。

五、评奖和奖项

(一)此次征文(影)活动,将由指导、主(协、承)办单位共同邀请相关专家组成组委会和评委会(名单另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名单拟在相关媒体公布。

(二)、奖项和奖金:

特别奖1名,只限文学作品集子或系列短视频专辑评选,奖金20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1500元;

入围奖若干名,奖金500元。

六、投稿方式

(一)请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投稿,主题写明:投稿“运河风情·宁波记忆”征文(影)活动的文学作品/纪录摄影/纪实短视频。

(二)请在正文后附100字内作者简介(须注明真实姓名),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微信号码,以方便日后联系、邮寄作品集。

(三)目前只接受word、pdf、mov、avi等电子稿件形式,暂不接受纸质印刷品、光盘等实体稿件。

(四)投稿邮箱:

chegong81@sina.com;2395198230@qq.com。

七、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

桂维诚(15067408277)

罗光奖(18906624558)

任湘灵(19858302515)

夏萍儿 (13805889215)

冰厂跟鸿智文学馆(0574-88360770)

(二)通讯地址

宁波市甬江大道1765号冰厂跟鸿智文学馆

https://mp.weixin.qq.com/s/ygLWSrfVaKXrXOb1NOFO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