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全国启动

发布时间:2021-05-19      截稿时间:2021-06-30      阅读量:8609次     

一、大赛主题

(一)大赛主题:创新融合 绿色发展

(二)竞赛单元:自主选题、业主命题

(三)选题方向:

1、自主选题单元

围绕“城市轨道交通产业+”热点方向,包括:

方向一:“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方向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绿色低碳技术研究”。

方向三:“城市轨道交通站城一体化开发与区域交通研究”

方向四:“城市轨道交通多制式发展及关键技术研究”

方向五:“文创为城轨空间带来可持续性社会价值赋能的创新研究”

方向六:其他。除以上方向领域外的其他“城市轨道交通产业+”热点方向。

2、业主命题单元

解决行业实际痛点问题,根据业主实际用户需求发布具体命题,征集技术创新解决方案。

二、竞选组别及参赛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申报选题方向、项目所处阶段和特点,分为基础研究组、推广应用组、业主命题组。各组别申报项目及团队需满足以下基本参赛要以及各组别参赛要求:

(一)基本参赛要求

1、大赛的参赛主体为“项目”,参赛项目均以团队为单位申报,符合相应条件的团队均可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原则上不多于 5人(含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每名参赛者只能参与一个报名项目,参赛项目申报人须为该项目的负责人;

2、参赛项目近五年内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项,且在往届大赛决赛中未获得任何奖项;

3、参赛项目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拥有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且无不良记录或产权纠纷,若涉密项目请赛前自行脱密。

(二)各组别参赛要求

1、基础研究组

(1)申报自主选题方向且处于基础理论研究阶段的研发成果或创业意向。参赛项目为符合大赛主题和选题方向的科学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理论性及前瞻性,申报作品可以为设计图纸、设计方案、论文、研究报告等;

(2)参赛项目应来自高校,如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校在校生则需配备至少一名指导老师。

2、推广应用组

(1)申报自主选题方向且处于研发拓展、初期发展阶段的创新项目(包括处于产品开发、小试、中试和小规模生产阶段)。参赛项目符合大赛主题和选题方向,已拥有清晰完整的产品或服务方案和盈利模式,拥有成型的产品、服务模式和技术成果(如产品原型、系统界面、技术专利等);

(2)参赛项目应来自法人企业或科研机构。

3、业主命题组

(1)申报业主命题方向且符合参赛赛区业主发布的需求和问题的项目。参赛团队通过自身技术研发,提出符合命题要求且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实用价值、经济效益的解决方案,根据命题要求申报作品可以为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研究报告、实物模型、和计算机软件等;

(2)参赛项目应来自高校、法人企业或科研机构;高校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如均为高等学校在校生则需配备至少一名指导老师。

三、赛区地点设置

北部赛区(北京):北京交通大学牵头组织

东部赛区(上海):同济大学牵头组织

西部赛区(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牵头组织

南部赛区(深圳):深圳大学牵头组织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启动:2021年5月13日

大赛采取线上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uric.cn)或微信公众号(China-URIC)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二)项目征集及初筛:2021年6-7月

大赛组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项目晋级复赛。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复赛晋级名单在大赛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分赛区复赛:2021年8-9月

各分赛区分别组织复赛,评选出优胜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总决赛晋级名单在大赛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全国总决赛及颁奖典礼:2021年10月-11月

大赛组委会组织全国总决赛,邀请行业顶级专家参与评审指导,评选出全国优胜项目。决赛获奖名单在大赛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决赛结束后适时举办颁奖典礼,向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同期举办行业前沿技术交流及优秀项目展示高峰论坛。

五、评审办法

评审专家库

大赛设立评审专家库,由技术专家团、创投专家团、业主专家团组成:

1、 技术专家团:由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相关领域高专业技术水平造诣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团成员需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 创投专家团:由具有丰富投资孵化培育和创业咨询经验的专业投资机构或专家组成;

3、 业主专家团:由具有丰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或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评审方式

分赛区复赛、全国总决赛均采用线上+线下路演答辩的形式,各参赛团队提前上传项目资料至大赛评审系统供评委预先了解,各比赛阶段参赛者需到现场进行线下路演答辩,评委使用在线评审系统进行线上或线下评分。

六、奖项与支持设置

(一)区域赛

区域赛由分赛区组织,并评选出相应奖项。

(二)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现场决出优胜项目,基础研究组和推广应用组设特等奖;业主命题组项目颁发业主命题奖;根据大赛活动中项目数量、质量及活动组织综合最优秀的单位,给予颁发最佳组织奖;另设最具潜力奖、最佳人气奖等单项奖。

(三)赛事支持

1、加速孵化培育、创业咨询辅导的机会;

2、行业专家一对一的项目咨询辅导机会;

3、优秀参赛项目宣传推广机会;

4、参与大赛高峰论坛并在论坛上进行项目宣传展示;

5、参与大赛期间开展的全程学术交流活动;

6、参与大赛期间开展的“大赛高校行”、“大赛企业行”等活动。

七、参赛须知

(一)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选手及项目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犯规及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三)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参赛选手报名项目及材料将对大赛组委会、评审专家等开放;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或大赛形式作出相应调整;

(六)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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