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东潮”杯诗歌征文大赛启事

发布时间:2021-04-29      截稿时间:2021-05-31      阅读量:6924次     

弘扬和讴歌中华民族的伟大胜利,繁荣文学事业,即日起至5月31日,河南宛东潮文学艺术交流中心、社旗大文化研究院携手南阳日报白河副刊联袂举办“宛东潮杯”征文大赛。

本次大赛将设立一等奖2名(新诗、古体诗各1名),各奖现金5000元;二等奖4名(新诗、古体诗各2名),各奖现金2000元;三等奖6名(新诗、古体诗各3名),各奖现金1000元,另设立优秀奖若干名。南阳日报白河副刊、龙腾南阳客户端、“宛东潮”公众号将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刊发。

大赛详情如下:

一、主办单位:南阳诗词学会、社旗县赊店商埠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社旗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河南宛东潮文学艺术交流中心、社旗大文化研究院

三、征文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

四、征文要求:

本次征文大赛紧紧围绕庆祝“,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这一主题,讲述中国故事,记录时代变迁。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符合格律的诗、词、曲和新诗,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参赛作品每人限3首,新诗每首限30行以下,同一首诗词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须以Word格式作为附件发至邮箱,备注体裁+作品名+作者姓名+字数,并注明“宛东潮杯”征文字样。

征文邮箱:sqwhys@126.com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一等奖2名(新诗、古体诗各1名),各奖现金5000元;二等奖4名(新诗、古体诗各2名),各奖现金2000元;三等奖6名(新诗、古体诗各3名),各奖现金1000元,另设立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一律颁发奖杯及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一)所报送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包括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原创文学作品,作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因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作者的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

(二)参赛作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上述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评奖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三)此次活动结束前,参赛作品不得独自或结集在纸质媒体上发表或出版,不得在网络媒体发表,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大赛或评选活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出版书籍等)在微信平台、书刊、微博、网站、宣传片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五)河南宛东潮文学艺术交流中心、社旗大文化研究院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参赛作者均视为同意本次活动规则及要求。

(六)联系电话:0377-67988918、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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