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清廉青瓷作品创作大奖赛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23      截稿时间:2021-04-30      阅读量:3625次     

为打造新时代“虞舜清风”,通过深入挖掘上虞青瓷的清廉文化基因,持续深化清廉上虞建设,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清廉青瓷作品创作大奖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展青瓷韵味  扬虞舜清风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绍兴市上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

承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执行单位: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研究所、上虞青·现代国际陶艺中心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2021年2月26日-4月30日为作品征集期

参赛作品截稿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二)2021年5月1日至7月10日为作品评奖期、5月上旬组织专家评选。

(三)2021年8月,公布比赛结果。

四、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艺术类高校、陶瓷企业和工作室、陶瓷艺术工作者、艺术设计工作者。本次活动单位、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赛(以下简称参赛人)。

五、奖项类别、作品规格及具体要求

(一)奖项类别

1.清廉青瓷设计创意奖

2.清廉青瓷实物创作奖

(二)作品规格

1. 清廉青瓷设计创意奖

作品数量不限。围绕清廉文化主题,注入青瓷文化基因(鼓励使用越窑青瓷釉色或元素)。提交纸质彩色设计效果图和CAD格式电子稿各一份,同时提交15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详见附件一),且设计的作品必须是有具体尺寸标注、可以转化为实物的清廉青瓷文创产品。

2. 清廉青瓷实物创作奖

作品数量不限。鼓励使用越窑青瓷釉色或元素,也可融入全国各大窑口的陶瓷创作元素,打造新时代清廉文化新高地。同时提交15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上不得留存单位或个人任何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能结合上虞地域文化中的清廉特质,专为本次大奖赛创作,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作品或已在其他场合使用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人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人自负,参赛人同时须严格遵守活动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

3. 作品必须完整且制作精良,寄送过程中的安全由参赛人自负,一经参赛,所有作品不予退还给参赛人。参赛作品的设计费、模型、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赛人自行负担。

(四)作品报送方式

作品寄送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城北文化艺术中心4楼401A。

邮箱:372869063@qq.com

联系人:小杜

0575-82597620、

六、奖项评选与设置

(一)参赛作品评奖以单件(组)作品计奖。

(二)本次活动设清廉青瓷设计创意奖和清廉青瓷实物创作奖两个奖项。

清廉青瓷设计创意奖:设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清廉青瓷实物创作奖: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0元。

(三)参赛人可以参加1个奖项,也可以参加2个奖项。但同一个创意设计作品不能参加2个奖项。

七、其他

(一)本次活动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活动主办方对专家评选过程邀请绍兴市上虞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活动评委全部外聘,由艺术设计和工艺美术等方面专家组成。

(三)参赛人应仔细填写参赛报名表,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人自行承担。

(四)参赛人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评选期间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查实后即取消参赛资格。

(五)主办方享有对所有参赛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以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作者拥有署名权。未经主办方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场所使用。

(六)主办方享有对所有参赛获奖作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所申请的知识产权归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所持有。

(七)为保证作品质量,主办方有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八)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将统一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瓷源文化小镇三上美术馆展出。

(九)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主办方有权收回奖牌、证书、奖金:1. 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2. 获奖作品评选过程中有其他弄虚作假情况经查实的;3. 参赛人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称号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十)参赛人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为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十一)报名表请登录网站:

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1/2/26/art_1298008_59002278.html 下载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https://mp.weixin.qq.com/s/wLpt7qQQr6o8-QxBd8fy_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