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6      截稿时间:2021-05-15      阅读量:5482次     

为更好地宣传苍南县全域旅游,全面提高苍南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苍南旅游的独特魅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苍南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主办单位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征集内容

苍南县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5日—5月15日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

征集方式

通过媒体、网络和官微发布征集告示,进行作品征集。

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

1.言简意丰、易读易记、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

2.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苍南旅游的形象和特色,让游客引起共鸣,萌生到苍南旅游的强烈愿望。

3.附简要设计说明。

(二)形象标识(LOGO)

1.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2.主题突出、构图新颖,充分体现苍南旅游形象和特色。

3.附简要设计说明。

应征作品标准

1.宣传口号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形象标识(LOGO)格式统一为JPEG,精度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M。手绘作品可扫描上传。

2.投稿人可同时投稿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投稿,每人各限投3条(套)以内。

3.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以“苍南宣传口号+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苍南形象标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并在正文详细注明“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如不同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出现重复,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作品的作者为准;如同一投稿人重复提交相同作品,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后一稿为准,若重复提交不同作品,则叠加汇总。

5.所有征集的设计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应征者请自行保留底稿。若设计作品最终被选用,后续需提供作品源文件。

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征集入选作品,宣传口号5条,形象标识(LOGO)5套。评选结束后,征集入选作品将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进行公布。

活动奖励

(一)所征集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一经采纳,将作为苍南县官方全域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并分别给予作者50000元奖励。

(二)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入选作品各5名,奖金各3000元。

注:

1.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在官方营销活动中已广泛使用的口号如“诗画浙江,山海苍南”、”金沙碧海,山海苍南”和“访山问海、苍南有请”等,不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励和征集入选作品范围。

投稿方式

邮箱投稿:435505821@qq.com。联系电话:0577-68881918。

声明事项

(一)投稿内容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为作者原创,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无论是个人参赛还是团队参赛,活动奖励均以获取的作品为单位。

(三)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征集入选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著作权、版权、使用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有修改的权利,有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宣传、画册、展览等。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L5dqy1X-vOe0x8py4f15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