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宁区医疗保障宣传月海报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1-03-18      截稿时间:2021-03-26      阅读量:5019次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面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提升全社会的认知度,引导公众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现举办2021年长宁区医疗保障宣传月海报设计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二、参赛对象

本区医保定点机构和所有愿意参加本次设计大赛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本次设计大赛。

三、大赛主题

宣传贯彻《条例》(国务院第735号令)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四、大赛流程与时间安排

设计大赛从3月1日至4月25日,分为大赛准备、作品征集、作品初选、作品复选(网上投票与专家评分)、获奖结果评定与展示和总结颁奖六个阶段。

1

大赛准备阶段:

3月1日—3月10日

2

作品征集阶段:

3月11日—3月26日

3

作品初选阶段:

3月27日—4月2日

4

复选网络投票:

4月3日—4月5日

5

复选专家评分:

4月6日—4月12日

6

获奖结果评定与展示阶段:

4月13日—4月30日

7

总结颁奖阶段:

4月28日

8

活动期间相关信息可通过“长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获奖和部分初选作品编辑出版大赛《作品集》。

五、评选规则

本次活动的评选分为初选与复选。

1

初选:

对应于设计大赛流程中第3阶段。初选为专家投票制,由评选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的方式,从主题性、吸引力、创意性、艺术性和延伸性五个方面,对所有参赛的作品进行投票。票数累计前若干名的作品初选中选,进入复选阶段。评选专家由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区医疗保险协会和设计领域专家组成。

2

复选:

对应于设计大赛流程中第4、5阶段。分为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分两个环节,分值各占复选总分值的40%和60%。

一是网络投票环节:

网友通过“长宁医保”微信平台,对初选中选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每个微信账号每日只能投票一次,连续三天;票数最高的作品得分50分,其余作品按照与最高票作品的票数比例计算网上投票环节的最终得分。恶意刷票不计入成绩,并酌情扣除一定分数。

二是专家评分环节:

评选专家由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区医疗保险协会和设计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分是将按照以下5个原则打分(总分50分):主题性(满分10分),参赛作品紧扣大赛主题,突出医保特色,具有专业性;吸引力(满分10分),参赛作品应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特点,让人过目不忘;创意性(满分10分),设计构思巧妙独特,具有新意;艺术效果及美学性(满分10分),参赛作品应整体视觉效果完美,艺术属性突出;延伸性(满分10分),参赛作品实用性强,能够与多种场景应用搭配。

六、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应立意准确,符合医保监管条例、工作的精神、理念与内涵。

2. 参赛作者需同时提交《参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作者承诺书》(附件2)与参赛作品。

3. 参赛作品上传要求如下

(1)作品尺寸:57×84cm;

(2)色彩模式:CMYK;

 分辨率:300dpi以上;

 文件大小:10M以内;

 保存格式:JPG/JPGE、BMP、PNG。

(3)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及所在机构的任何信息和记号。

七、参赛方式

请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作者承诺书》(附件2),打印、手写签名并扫描,与参赛作品文件,一起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格式,于3月26日(含)前发送至邮箱cnybjsb@163.com,标题格式为:“参赛作品投稿”姓名(或组织名称)+作品名称。

八、奖项设置

本次海报设计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 1 名

二等奖 2 名

三等奖 3 名

九、法律声明

1.参赛者必须保证独立创作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剽窃他人创意或其他侵害第三方权益的情况;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将被视为大赛举办方委托创作之作品,自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之时即视为认可本海报设计参赛通知全部内容,即表示同意长宁区医疗保障局拥有参赛作品除署名权外的全部知识产权,组织方除按照约定的方式对获奖作品支付奖金外,无须再支付任何对价。

3.对于进入获评结果评定阶段的参赛作品,组织方将设置举报渠道,在网上投票与结果公示期内,发生任何依组织方合理判断存在权属纠纷或侵权可能的,组织方有权取消该参赛者资格,该取消被视为自始取消。

4.参赛者的作品应确保未进行发表、未向任何第三方投稿、未被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赛者也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

附件1:参赛报名表

附件2:参赛作者承诺书

如遇特殊情况有所变动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长宁区医疗保障局所有。

2021年3月10日

https://mp.weixin.qq.com/s/y-YC2_uSjBdcyNz4Adlr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