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淇滨区城市品牌主题暨标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3      截稿时间:2021-03-05      阅读量:2763次     

为全力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创建工作,展示淇滨品牌,彰显淇滨精神,打造淇滨特色,鹤壁市淇滨区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淇滨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淇滨区城市品牌主题、标识(LOGO)。具体事宜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城市品牌主题

即推介宣传淇滨区的标语、口号。

一要能够准确反映淇滨区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发展定位等。二要能够体现时代气息,展示城市特色,彰显城市精神,突出城市品牌。三要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和创建工作的认同,文明健康,贴近生活,富有文采,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亲和力,易于社会接受和传播。

作品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附理念说明(内容所蕴含的意义等)。

(二)标识(LOGO)

即充分体现淇滨区城市形象与发展定位的徽标或图案。

一要与城市景观、历史文化相融合相承接,能生动展示淇滨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二要引领城市未来,突出时代特征,集思想性、可视性、艺术性为一体。三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易于识别,易于制作和缩小放大,并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作品包括设计图样、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及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

二征集范围及时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稿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

三投稿方式

1.报送流程。作品及作品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须注明投稿字样及投稿类别。

2.联系方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519房间。联系人:刘金明,电话13938009559;邮箱:wmb410@126.com。

四评选办法

1. 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2. 对初审入围作品,通过“魅力淇滨”公众号或鹤壁市主要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 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投票,对最终入选的作品分别评选,确定为淇滨区城市品牌主题和标识(LOGO),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根据评奖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参选作品均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淇滨区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 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 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活动主办方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品所有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4. 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鹤壁市淇滨区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淇滨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m1iWp5Fkv-0HAMYhR0Qy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