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镇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语、卡通形象吉祥物、形象标识(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1-01-20      截稿时间:2021-01-22      阅读量:6755次     

今年是浦江镇“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进一步提升浦江形象,增强浦江人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现公开征集浦江镇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语、卡通形象吉祥物、形象标识(logo)。

征集内容

城市形象宣传语(15字以内)

能体现浦江历史文化、地域特色,符合浦江城市发展定位。

城市精神表述语(20字以内)

能体现浦江人文历史、文化积淀,展现浦江城市风貌和精神追求。

卡通形象吉祥物

能体现人文之美,形象生动、亲切、时尚、有活力,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浦江形象标识

彰显浦江的美好城市形象和浦江人的精神面貌,展示城市气质与风貌,让更多的人认识浦江,了解浦江,爱上浦江。

征集要求

主题突出,体现浦江气质与浦江精神,能准确概括和反映浦江的城市形象和品牌,充分传达历史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冲击力,又能打动人心,引起共鸣。

宣传语和表述语文字精炼简洁、特色鲜明、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宣传和推广,基调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必须为原创;卡通形象吉祥物要求构思精巧、富有个性、美观大方、创意独特,并且有一个通俗、易懂、好记的名字。

宣传语、表述语和卡通形象吉祥物要具备灵活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且应用性强。

卡通形象吉祥物作品分为平面设计或立体设计,作品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1080p ,并附有300字左右创意文案说明。

参选者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为其首创作品,设计方案均未公开发表,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尚未被注册商标。参选作品如发生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均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征集时间

2021年1月22日(周五)上午10:00之前

征集方式

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xctz_pu@163.com);纸质版邮寄至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515号,镇党群办(宣传)收。投稿请注明征集主题、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相关说明

送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发生任何侵权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入选入围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同时拥有修改权,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发行和使用。

投稿作品概不退还。

此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蔡女士  64292222-6821  

资料:幸福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