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小吃形象标识(LOGO)设计有奖征集大赛

发布时间:2019-03-16      截稿时间:2019-04-15      阅读量:5839次     

为了推动洞头小吃产业发展,树立洞头小吃的良好品牌形象,提升洞头地方知名度,充分展示洞头区域海岛特色和海洋文化传承,特公开征集洞头小吃形象标识(LOGO),用于示范点创建、产品包装、品牌宣传等方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单位

洞头区小吃品牌建设办公室(筹)

(洞头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活动时间

投稿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下午17:30止

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4月20日之前

征集对象

关心、支持洞头小吃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组织。

设计要求

1.具有洞头美食的显著属性和特征,富有海岛特色,寓意贴切,创意独特,具有较鲜明的形象特征和艺术感染力。

2.LOGO设计以图片为主,亦可是图文结合的形式。

3.标识设计要造型美观、简洁大方、色彩和谐。整体造型应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辨识度,易于识别和记忆,适合在多媒体简介上使用,制作方便。

4.设计稿须配有图案中颜色、形体、结构等内容的文字释义和设计理念说明。

投稿要求


1电脑制图:将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和LOGO图片(包括.jpg或.png图片及.psd格式源文件)压缩打包。psd文件要求尽量保留制作的各图层,长宽不应小于10cm*10cm。统一发送至邮箱:1372474762@qq.com。

2手工制作:可选择手绘图案或者手工制作模型,然后用数码相机拍下清晰完整的正视图像连同参赛作品报名表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1372474762@qq.com。

3提供文本稿件:在A4纸上制作,一式二十份;邮寄地址:洞头区县前路15号(原水产大楼3楼)洞头区小吃品牌建设办公室(筹)(洞头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邮编:325700,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洞头小吃LOGO”字样。

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一个征用作品,征用作品奖金1000元,并提供关于该LOGO的设计原文件(psd,eps,cdr文件格式)。

注意事项

1.版权。参征作品一经获奖,则视为参征者同意征集方拥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在内的完全知识产权,征集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设计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作品有关的权利。除奖金外,征集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设计者任何费用。

2.原创。参征作品须为原创且首次发表,保证不会侵犯其他方的合法权益,若发生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由参征者承担。

3.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请保持通讯畅通,获奖后将进行电话通知。

4、本次标识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洞头区小吃品牌建设办公室(筹)(洞头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所有。咨询电话:0577—63385599,联系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