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协发[201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聚焦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和红色旅游演艺发展,以“落实国家战略,实现惠及民生,带动文旅产业融合,促进红色旅游发展”为宗旨,为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红色旅游产品创新和品牌提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委托中国旅游协会于2019年7月-10月开展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
征集活动以“喜庆新中国70华诞,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红色旅游文创纪念品、红色旅游文创手工艺品、红色旅游文创家居用品、红色旅游文创办公用品、红色旅游文创户外用品,红色旅游演艺活动等为征集对象。
征集活动完成后,将组织专家遴选出200套优秀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30部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并择地举行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展示。
遴选出的200套优秀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30部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将进入全国红色旅游精品名录,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并结合工作需要对重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现将“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的活动方案下发,请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最具特色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
专此通知。
附件:
1、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活动方案
2、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组织参征回执
3、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遴选标准(文创产品)
4、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遴选标准(演艺作品)
5、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文创产品)
6、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演艺作品)
中国旅游协会
2019年7月1日
附件1
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
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方案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聚焦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发展,进一步明确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发展方向和路径,深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的价值内涵,借助新技术、新设计、新平台,探索创新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发展模式,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委托中国旅游协会于2019年7月-10月开展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
一、名称
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
二、主题
红色文化、文旅融合、美好生活、创新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承办单位:中国旅游协会
执行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
四、时间安排
1、7月1日-9月15日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委、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组织本省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报名,确定最终参征产品和作品。按照报名内容表要求于9月16日前上传至组委会指定网址:www.chinatcea.com。港澳台企业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按照报名内容表的要求上传。
2、9月19日左右,专家遴选委员会对红色旅游演艺作品进行遴选。
3、9月22日左右,专家遴选委员会对红色旅游文创产品进行初步遴选。
4、10月中下旬专家遴选委员会对红色旅游文创产品进行最终遴选。
5、10月下旬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择地举行的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并在展示活动期间颁发证书。
五、类别及要求
1.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类别:
第一类:红色旅游文创纪念品
具有红色旅游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的文创产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第二类:红色旅游文创手工艺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手工为主制作的、传统工艺特色的文创手工艺品。包括:
(1)工艺美术品: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工艺画、皮雕画、首饰制品等。
(2)观赏类的民间工艺制品:如年画、剪纸、刻纸、花灯、扇面画、炕围画、屏风、铁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
(3)玩赏类民间工艺制品:如传统皮影、木偶、风筝、空竹、风车等。
第三类:红色旅游文创家居用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文创家居用品。包括:文创家居日用陶瓷制品、文创家居日用玻璃制品、文创家居日用竹木制品、文创家居日用纺织品、文创家居日用金属制品、文创家居日用合成制品、文创家居玩具、文创家居电子电器等。
第四类:红色旅游文创办公用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文创办公用品,包括:办公常用的笔、本、盒、夹、垫等。
第五类:红色旅游文创户外用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文创户外用品,包括:
照明类(头灯、手电、营灯等);
炊具类(烧烤炉、套锅等);
水具类(户外水壶、水袋、净水器等);
野营类(睡袋、帐篷等);
交通类(自行车、登山杖、指南针等);
其他类(折椅、运动手表、望远镜等);
不含服装等。
2、红色旅游演艺作品:
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彰显红色旅游文化特点、为旅游者喜闻乐见的实景演出和舞台剧(歌剧、舞剧、话剧、木偶剧等)
3、报送要求:
(1)请各省(区、市)于2019年7月19日前将组织参征回执(附件4)传真至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秘书处。传真号:010-85166742
各省(区、市)和港澳台企业需在9月16日报名截止前按照报名内容表要求完整上传至组委会指定网址(www.chinatcea.com)。
上传每套参征的文创产品时需提供不超过120字的文字说明,1张全套实物的照片,3张以上主要实物的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商标名称和产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上传每部参征演艺作品时需提供不超过300字的文字介绍,10张剧照,1部3分钟精选视频,1部完整视频。剧照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如有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
各省(区、市)征集负责人根据秘书处提供的网站账户名称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每个省区市只有一个网络账户名称和一套密码。逾期未能报送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产品和作品将自动失去参征资格。
(2)参征产品和作品应是各地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中具有自主品牌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或演出的产品或作品。参征文创产品须具有红色文化、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文创产品特质突出等特点。参征的演艺作品须突出红色文化主旋律,弘扬红色文化,原创、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有一定的艺术品位和社会认可度及旅游者欢迎度。
(3)报送数量。
每个省(区、市)选送红色旅游文创产品50套。
每个省(区、市)选送红色旅游演艺作品5部。
港澳台企业直接与组委会联系报送。
各类参征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不得交叉报送。
组委会鼓励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理事单位从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报名参赛。未从所在省报名参赛的理事单位也可直接与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秘书处联系报名。每个理事单位只能报送1套红色旅游文创产品,每个常务理事单位只能报送2套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且不能从两个报送渠道重复报送,并经秘书处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未从所在省报名参赛的理事单位直接报送的参赛商品数量不在每个省(区、市)报送数量的限额内。
请各省(区、市)报送时一定要注意文创产品的报送类别。遴选委员会将根据各省区市网上报名时确定的文创产品报送的类别进行遴选,不再更改类别。
(4)参征文创产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1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手工艺品外的文创产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手工艺品以手工制作为主。
(5)每套参征文创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或同组材质。
(6)参征文创产品技术要求:电子和电器类文创产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文创产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参征的演艺作品必须是主要为旅游者服务的、常年演出的剧目。
(8)参征者或单位要保证参征文创产品和演艺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责任由参征者负责。
(9)报名参征文创产品和演艺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10)本次征集活动免收报名费和遴选费。
六、征集遴选结果设
1. 优秀红色旅游文创产品200套
2. 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30部
七、遴选方式
遴选委员会邀请国内文化创意知名专家和演艺专家对参征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进行遴选。
八、征集宣传
1.征集活动内容将在中国旅游协会网站和有关网站、公众号上广泛宣传告知。
2.征集遴选结束后,中国旅游协会将在相关媒体和中国旅游协会网站及有关网站、公众号上公布遴选结果名单。
九、联系方式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联系电话:010—8516 6702 传真:010—8516 6742
联系人:陈斌、范宏玉、张翠芳
网上报送:www.chinatcea.com
附件2
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
创新成果征集活动遴选标准
(文创产品)
1.红色文化:红色文化主题突出。充分体现红色旅游地的红色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2. 品牌性:拥有自有商标,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有一定品牌知名度;
3.实用性: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与文化、生活相关的应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手工艺品除外);
4.创新性:红色文化创意新颖、设计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市场性: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价格定位合理,市场认知度高;
6.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已经量产;符合相关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7.示范性:品牌知名,将红色文化与传统和现代、科技、实用性结合,市场占有率高,能够引导红色文创产品的消费取向和趋势。
附件3
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
创新成果征集活动遴选标准
(演艺作品)
1、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中国精神;
2、彰显红色旅游文化特点,原创、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旅游者喜闻乐见;
3、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
4、社会认可度高,旅游演出场次多,旅游者欢迎度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附件4
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
创新成果征集活动组织参征回执
附件5:
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
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
(文创产品)
参征省份:
省级文化和旅游厅或协会联系人: 电话:
注: 每套参征产品需提供1张全套实物的照片,3张以上主要实物的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
附件6:
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
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
(演艺作品)
参征省份:
省级文化和旅游厅或协会联系人: 电话: